为进一步支持河南省灾后生态恢复及发展,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现公开征集在河南省内实施的灾后生态恢复及发展项目予以资助支持。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助支持项目基本要求
(一)资助支持项目数量及资金:拟资助支持1个项目,金额不超过25万元。
(二)资助支持项目主要内容:在河南省内受灾地区开展灾后产业发展公益项目,助力灾区重建。项目须确保公益性和实施的必要性;须保障当地受灾影响群众受益,确保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须符合国家、地方区域及行业相关产业发展政策,且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三)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须于合同签署后一年内完成。
二、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预算:如超出项目可资助支持金额,视为无效申报。
项目实施单位:须为河南省内受灾地区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项目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可开具正规发票或捐赠票据的受灾地区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企业等河南省独立法人单位,资质合法有效;
(2)具有开展灾后生态恢复及发展同类项目的实施经验;
(3)具有实施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团队;
(4)申报项目须获得申报项目所在地河南省相关乡镇政府或县级(含)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政府部门推荐(推荐表详见文末附件2)。
扫描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1),填写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cuitianye@cepf.org.cn。申报表须详细填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符合本次征集的项目基本要求。
(2)单位资质:
1. 申报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扫描件;
2. 申报单位须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 申报单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河南省相关乡镇政府或县级(含)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政府部门项目推荐表扫描件;
4.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上述扫描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五、项目申报时间
2022年3月28日—4月8日。
六、评审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开发部 陈开欣、唐玲、崔天也
电话:010-67102844 邮箱:cuitianye@cepf.org.cn
八、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附件2:河南灾后发展项目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