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办事机构经环境保护部批复,设立了办公室/人事保卫处、基金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宣传联络部、表彰工作部、项目开发部8个内设机构,各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人事保卫处主要职责:
(一)承办举行基金会理事会会议的具体工作和理事日常联络、服务工作;
(二)负责起草基金会综合性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政务信息和综合性工作报告等工作,协助基金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三)负责基金会会务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秘书长专题会议的筹备、记录、编写会议纪要等工作,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基金会的文、电、印章和档案的管理工作,审核基金会文件的文字、格式、内容;
(五)负责基金会党务、纪检、监察、人事、机要、保卫、后勤等工作;
(六)负责基金会代表处管理,协调项目实施工作;
(七)承办与民政部的日常工作联系和基金会年度工作检查等相关工作;
二、基金与财务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起草和修订基金会基金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编报基金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基金会日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和审计工作;
(四)负责拟订基金会的基金保值、增值和投资计划,并承办基金安全运作和增值工作;
(五)负责组织基金会开展接受捐赠、募集资金活动和对捐赠统计、公布工作;
(六)负责基金会专项基金的归口管理工作,汇总专项基金资料,并建立专项基金信息库。
三、项目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起草和修订基金会项目管理和资助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起草基金会项目及资助活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聘请基金会项目专家、顾问和联系工作;
(四)负责基金会项目、资助活动管理工作,汇总项目活动资料并建立项目活动信息库;
(五)组织和承担基金会项目实施工作;
(六)承担募集基金会项目资金工作。
四、宣传联络部职责:
(一)负责起草和修订基金会宣传联络、国际合作和外事管理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拟订基金会宣传联络、国际合作和外事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基金会宣传联络、国际合作和外事活动的管理、策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联络新闻媒体、国内外相关组织,建立宣传、联络信息数据库;
(五)负责基金会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六)承担募集基金会宣传项目资金。
五、表彰工作部职责:
(一)负责起草和修订基金会表彰工作(中华环境奖)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制订基金会表彰工作(中华环境奖)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基金会表彰工作(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和专家评选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日常工作联络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基金会表彰工作(中华环境奖)评选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基金会表彰工作(中华环境奖)的宣传策划,组织开展表彰工作(中华环境奖)宣传工作;
(六)承担基金会募集表彰工作资金。
六、项目开发部的职责:
(一)负责起草和修订基金会持续性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基金会持续性项目的策划、研究工作;
(三)负责起草基金会持续性的项目开发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基金会持续性项目开发和实施工作;
(五)负责基金会持续性项目的社会宣传、成果展示活动;
(六)承担募集基金会持续性项目的实施资金。
七、事业拓展部的职责:
(一)负责起草和修订基金会拓展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基金会拓展性工作和项目的策划、研究工作;
(三)负责起草基金会拓展性工作和项目开发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基金会拓展性项目开发和实施工作;
(五)负责基金会拓展性项目的社会宣传、成果展示活动;
(六)承担募集基金会拓展性项目的实施资金。
八、网络信息办的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
(二)负责官方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
(三)负责综合办公信息系统(OA平台)运维和邮件系统管理;
(四)统筹管理慈善中国平台信息发布、互联网公募平台注册和维护;
(五)公益项目的策划和执行;
(六)承担会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