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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救灾及灾后生态恢复”灾后重建公益项目及其组织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现公开征集“救灾及灾后生态恢复”灾后重建公益项目及其组织实施单位予以支持。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方向:支持我国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含2021年河南特大暴雨受灾地区)开展生态修复、环境整治、绿色重建(含环保设施重建、基础设施功能重建或恢复等项目)等灾后重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项目。
  2.项目要求:须确保项目的公益性和实施必要性、可行性;须让受灾群众受益;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3.项目数量及预算限额:共资助支持3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支持金额不超过29.85万元人民币。预算可包括设备租赁费、物资采购费、人员经费支出、劳务费、税费、竣工结算费及监理费(工程类项目须开展竣工结算及监理工作)、管理费(不得超过总预算的10%)等与项目相关的费用,具体预算由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并依据节俭必要和实用原则,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认真编制。
  4.项目实施周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实施工作。
  (二)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要求
  1.项目组织实施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负责组织实施所申报项目。
  2.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成立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3.如申报单位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则须获得受自然灾害地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相关政府部门推荐。如还涉及建设用地等,申报单位须协调用地权属相关部门同意项目实施及项目用地;
  4.申报单位须可开具正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或增值税发票;依法规范使用资金,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1),填写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原件及盖章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tangling@cepf.org.cn,邮件标题格式为“救灾及灾后生态恢复2026— 申报单位名称”。
  (二)下载推荐表(详见文末附件2)经有关政府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盖章后的推荐表扫描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三)如涉及建设用地等,须提交用地权属相关单位或政府部门同意项目实施及项目用地的盖章证明文件扫描件(格式自拟),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四)申报单位资质材料扫描件:
  1.法人登记证书等与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3.过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均可)或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样式;
  4.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5.上述扫描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三、项目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8日—5月28日。
  四、评审流程
  (一)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及中国采招网发布。
  (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收集申报单位材料,就申报材料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取消申报资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三)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线上形式的项目评审。进入评审环节的申报单位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申报单位须提前准备PPT并参加评审会汇报,汇报顺序以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排序。
  (四)评审结果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及中国采招网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目开发部唐老师、栗老师
  电 话:010-67102844
  邮箱:tangling@cepf.org.cn 
  六、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附件:1.“救灾及灾后生态恢复”灾后重建公益项目及其组织实施单位申报表
  2.“救灾及灾后生态恢复”灾后重建公益项目及其组织实施单位推荐表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