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助力生态环境监测与栖息地修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守望萤火公益保护计划实施单位,相关费用由“申通快递环保公益基金”支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目的:以萤火虫这一环境指示物种为切入点,通过保护萤火虫栖息地、构建AI监测网络,利用监测数据动态反映生态环境状况,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科学支撑。
(二)项目预算:总预算为人民币¥140,0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由“申通快递环保公益基金”支持;申报机构须整合其他配套资金,并在申报预算中明确列支配套资金来源及用途;申请资助资金超过14万元的,视为无效申报。
(三)执行周期:原则上实施单位应于2026年12月前开展完项目活动。
(四)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开展科学监测与保护行动,在不少于5个萤火虫典型栖息地,建立萤火虫生态监测体系,架设标准化监测系统,开发监测管理平台,总结形成萤火虫监测保护建议性报告,具体要求为:
1. 项目实施区域选择:申报机构应基于萤火虫种群数量、栖息地完整性、受威胁程度、生态代表性等指标,筛选5 个典型栖息地,优先选择具有保护紧迫性、社区参与意愿强、便于长期监测的区域。
2. 监测系统架设与开发:申报机构须基于充分的本底调查基础,选取并布设适宜的监测设备,设备安装活动不得破坏栖息地原有生态;同时依据项目需求,开发萤火虫专项监测管理系统,具备数据自动采集、存储、分析、实时展示等功能。
3. 数据分析与成果展示:建立萤火虫生态保护数据库,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学及相关性分析,形成萤火虫监测及保护建议性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背景、调查方法、监测数据、分析结论、保护对策及未来展望等。
4. 项目公益示范成果:
(1)搭建萤火虫生态监测展示平台:通过网页端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和捐赠方开放监测点位的环境详细数据、摄像头实时与历史数据;同时开发手机端公众科普宣传页面,展示非敏感信息,重点监测点位的萤火虫实时画面、历史画面,以及简洁直观的环境指数趋势图。
(2)协助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及捐赠方开展正向宣传,提供高质量图文及视频素材,用于公益传播。
5. 项目需保存实施过程的相关记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文影像资料,特别是项目实施前后的对比资料(如栖息地环境、萤火虫活动强度等同一角度对比影像)。
6. 认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宗旨,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二、申报机构申请条件
1. 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能开具正规合法票据且社会信誉良好。
2. 申报机构须具有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系统开发或相关领域项目经验及实施能力。
3. 申报机构须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4. 申报机构须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信息,取消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
5. 申报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文件要求
申报机构请自行编制申报材料文字及格式(无需装订成册,但建议按顺序整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封面页:包括申报项目名称、申报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需盖章)。
(二)资质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 申报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机构成立时间、组织架构、业务范围、过往项目经验等(附相关合同或成果证明)。
(三)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本公告要求,编制详细、科学、可实施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实施区域(需提报具体项目实施区域,并说明选址理由)、详细工作计划、技术路线、人员配置、进度安排、预期效果、风险控制措施等。
(四)项目活动实施报价明细表:该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设备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申通快递环保公益基金”将不予支付除征集公告及委托执行协议约定的由申报单位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资金预算按实际支出科目列支,列支须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及参照国家相关费用规定(详见文末附件预算模版)。申报机构须在报价明细表中明确区分“申请项目资助资金”与“配套资金”两部分,配套资金需注明来源及具体用途。
(五)其他补充材料。
四、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1.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16:00前
2. 材料要求: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并盖章,扫描后发送邮件,并邮寄两份纸质材料(无需装订成册)至下方收件地址
3. 邮件地址:zhaowenyue@cepf.org.cn
4. 邮件主题:“守望萤火计划+申报单位全称”
5. 收件地址:北京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层,赵文钺,18810067027
6. 咨询方式:事业拓展部 赵老师,010-67173592
五、评审程序声明
1. 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和采招网进行发布。
2.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在征集公告期满后将根据征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有效响应文件,我会将尽快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和申报单位代表召开答辩评审会。
3. 根据综合评审分数进行候选单位排名,第一候选人将作为拟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和采招网进行公示。
4.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5. 如果专家评审小组认为申报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申报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建设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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