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落实《“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支持“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根据项目工作需要,现公开征集1家“净滩公益项目”净滩公益行动指南与年度报告编制执行单位。相关公告如下:
一、执行工作内容
(一)工作内容:(1)编制及发布净滩公益行动指南1份:结合我国现有国家相关标准或要求,编制及发布公众净滩公益行动指南1份并印刷不少于43本,为社会净滩公益行动提供可参照的科学指导;(2)编写并发布年度科普宣传报告1份:基于已开展的净滩行动,编写及发布年度我国公众积极参与净滩公益行动的信息及相关科普宣传教育年度报告1份并印刷不少于50本,讲好保护海洋的中国故事,宣传中国案例,传递保护海洋理念。
(二)实施周期:原则上应于2025年2月前完成实施。
(三)资金预算:50万元。如申报预算超出资金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资金预算按实际支出科目列支,如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会议费、交通费、印刷费等,列支须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及参照国家相关费用规定(详见文末附件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及其他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2.申报单位须具有开展项目的经验及实施项目专业技术能力的项目团队;
3.申报内容须符合本次委托的方向及内容,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4.申报单位须可开具正规财务票据;
5.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项目经费,并按申报方案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要求实施项目工作。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原件及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tangling@cepf.org.cn,邮件标题格式为“净滩公益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2.申报单位资质
(1)提供营业执照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过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均可)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样式;
(4)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3.上述扫描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四、项目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7日-6月27日
五、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中国采招网发布;
2.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收集申报单位材料,就申报材料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取消申报资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线上形式的项目评审。进入评审环节的申报单位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申报单位须提前准备 PPT 并参加评审会汇报,汇报顺序以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排序;
4.评审结果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中国采招网公示。
六、联系方式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开发部 唐玲
电话:010-67102844 邮箱:tangling@cepf.org.cn
七、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