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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灾后生态恢复及重建项目资助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全国各地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促进当地恢复基础设施功能,改善生态环境,重建美好家园,我会使用“救灾及灾后生态恢复”项目资金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公益项目予以资助支持。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助支持项目方向 
  (一)灾后生态环境恢复项目:在受灾地区开展生态修复、环保设施重建等灾后重建或恢复项目;
  (二)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在受灾地区开展的与灾情相关的基础设施重建或恢复项目。
  二、资助支持项目基本要求
  (一)资助支持项目要求:须确保项目的公益性和实施必要性、可行性;须保障当地群众受益,确保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须符合国家、地方区域及行业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且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二)资助支持数量:每个方向支持1-2个项目,两个方向共支持2-4个项目;
  (三)资助支持金额: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80万元;如申报项目超出资助限额,视为无效申报。申报资金须规范且节约,符合当地实际。
  (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须于合同签署后一年内完成实施。
  三、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政府、社会组织或其他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如申报单位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须获得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其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交通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政府部门推荐;须提供能实施该项目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须在参加本次申报活动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如申报单位为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须为受灾害地区乡镇(含)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含)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交通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政府部门,其中,乡镇人民政府申报还须获得上级政府或其相关部门的推荐;同时,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须做好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并以规范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本次资助支持的方向及内容,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1),填写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原件及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cuitianye@cepf.org.cn,邮件标题格式为“灾后生态恢复及重建项目-单位名称”。
  (二)须获得政府单位或有关部门推荐的申报单位,下载推荐表(详见文末附件2)请有关政府或其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盖章后的推荐表扫描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三)申报单位资质:
  1.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2.申报单位如为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须可开具正规发票或捐赠票据,并提交接受资金捐赠的账户信息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还须提供能证明具备实施申报项目能力的资质证明材料,如2019年以来2-3个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图片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上述扫描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五、项目申报时间
  2022年5月25日—6月9日。
  六、评审流程
  (一)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收集申报单位材料;
  (三)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以线上的形式举办。进入评审环节的申报单位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申报单位须提前准备PPT于评审会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汇报顺序以收到申报材料时间顺序排序;
  (五)对拟资助支持单位或部门将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开发部 陈开欣、唐玲
  电话:010-67102844   邮箱:cuitianye@cepf.org.cn
  八、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