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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振华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基金 中国“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环境与经济社会效益评估项目执行单位的公告
  振华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基金由中国前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先生将其获得的诺贝尔可持续发展基金会颁发的“可持续发展特别贡献奖”奖金全额捐赠给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以此作为种子资金设立,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工作和研究。
  振华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基金2026年计划开展“能源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协同促进”项目,围绕“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环境与经济社会效益评估方向开展研究。现以公开、公平原则,面向社会征集一家专业研究团队,对中国“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环境与经济社会效益评估项目开展研究工作。
  一、项目工作内容
  (一)工作内容:
  本项目计划对中国“十五五”期间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相关目标与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在此基础上,凝练总结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短板,并使用综合评估模型,系统评估我国“十五五”期间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相关目标的环境与经济社会效益。最后,基于模型评估结果,提出促进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建议。
  (二)预期成果:
  1.撰写1份关于中国“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环境与经济社会影响评估的研究报告,报告至少2万字,应包括以下框架内容,申报单位可以增加框架内容但不能减少。
  (1)项目背景(请简要说明开展本项目的必要性和政策背景等)
  (2)“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现状梳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我国新能源产业的现状进行梳理、对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政策进行梳理等)
  (3)“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问题与挑战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分析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在系统消纳与空间资源约束方面的挑战、分析我国新能源产业面临的国际竞争与产业链安全风险、分析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在市场机制与系统性协调能力方面的挑战等)
  (4)对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环境与社会经济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新型能源体系分析的数据库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分析的模型与情景构建、综合评估模型评估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环境与社会经济影响等)
  2.完成2次实地调研并完成调研报告2份。选取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重点城市与重点企业,完成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地方、园区、企业层面在“十五五”期间实现碳达峰目标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与面临挑战,将调研结果用于政策与模型定量分析结果的验证与调整。
  3.组织2场学术研讨活动等执行工作。每场参与人数30人以上,邀请研讨专家包括政府部门、研究院所与高校科研人员、地方绿色低碳发展主管部门负责人、重点行业代表、重点企业代表等,就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环境和经济社会影响进行交流研讨,并对项目成果提供反馈,就“十五五”期间低碳目标与政策选择提出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的建议。
  4.完成2份关于完善“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加强系统灵活性与空间统筹破解消纳瓶颈、提升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筑牢新能源安全底座、加快“新能源+”多元化融合拓展非电利用场景、构建利好新能源的电力市场、加强国际化布局与标准引领等方面。
  (三)实施周期:
  原则上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0日。
  (四)资金预算:
  不超过975,200.00元。若申报金额超出该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费、印刷费、人员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税费、其他费用等,具体预算由申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若预算中涉及机构管理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预算总额超标或管理费占比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委托执行协议签署后,任何超过15%幅度预算的调整须提前书面征得同意,请按实际需要慎重填写预算。
  二、应征单位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不面向个人;能够开具正规票据,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申报单位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具备履行合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签署协议人员组成应与申报时保持一致。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原则上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申报团队主要课题组成人员应具备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称2人,博士及硕士学历4人,其他工作人员4人,如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3、项目团队应在能源行业低碳化转型等相关领域有深厚的专业背景,且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4、能按照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16日 - 6月26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资质:
  (1)提供营业执照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
  (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如有);
  (3)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3.过往类似案例至少2个;
  4.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
  有意者,请于2026年6月26日下午4点前将上述材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zhangguowei@cepf.org.cn,逾期视同放弃。同时,请将上述申报资料纸质件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10-67130419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4
  资料请注明:项目名称+申报机构全称
  五、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采招网进行发布;
  2.收集申报单位材料;
  3.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中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综合评审;
  5.推荐委托执行单位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采招网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如果发生我会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洪水、火灾、罢工、新冠肺炎疫情(含其防控措施)等致活动无法开展、终止或延期,我会会以邮件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申报单位,如因以上原因造成申报单位损失的,我会不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申报表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