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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网“绿电方舟”项目(第四期)福建、新疆等地执行合作方的征集公告
  根据工作计划,2026年国网“绿电方舟”项目拟在浙江、福建、湖北、甘肃、新疆、重庆、上海、山东的八个地区落地实施公益项目,致力于为珍稀物种监测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稳定、可靠的清洁电能及设备支持。现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四期八个地区的项目执行合作方。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
  签约之日起至2026年10月
  二、项目工作内容
  (一)国网“绿电方舟“项目(浙江丽水)
  实施地: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百山祖园区
  1.布设无人机及机巢1套
  无人机:最大水平飞行速度≥15m/s;最大起飞海拔≥1500m;最长飞行时间≥50min;最大飞行距离≥40km;相机像素≥4800万;防护等级:IP55;
  无人机机巢:最大运行海拔≥1500m;防护等级:IP56;全自动巡检。
  2.布设野生动物抓拍专用红外摄像机15~20台
  传感器800万像素;增强夜视,支持红外和白光补光;内置高清麦克风,可扩展太阳能充电;防水防尘。
  项目资金预算:本项目预算不超过32.79万元。
  (二)国网“绿电方舟“项目(福建漳州)
  实施地: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布设无人机及机巢1套
  无人机:最大水平飞行速度≥15m/s;最大起飞海拔≥1500m;最长飞行时间≥50min;最大飞行距离≥40km;最大作业半径≥10公里;相机像素≥4800万;防护等级:IP55。
  无人机机巢:最大运行海拔≥1500m;防护等级:IP56;全自动巡检。
  2.搭建光储微电网系统
  所搭建的光储微电网系统为布设的无人机及机巢提供运行所需绿色电能。
  项目资金预算:本项目预算不超过31.46万元。
  (三)国网“绿电方舟“项目(湖北)
  实施地:神农架国家公园
  1.提供无人机1架
  无人机: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5m/s;最大起飞海拔≥1500m;最长飞行时间≥50min;最大飞行距离≥40km;相机像素4800万;具有热成像功能(可通过负载相关设备实现此功能);防护参数:IP55防护等级。
  项目资金预算:本项目预算不超过15.8万元。
  (四)国网“绿电方舟“项目(甘肃)
  实施地: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提供无人机1架
  无人机:最大水平飞行速度≥15m/s;最大起飞海拔≥4000m;最长飞行时间≥45min;最大飞行距离≥35km;相机像素4800万;最低使用温度:≤-10℃;具有红外补光、热成像功能及激光测距功能。
  项目资金预算:本项目预算不超过6.4万元。
  (五)国网“绿电方舟“项目(新疆)
  实施地:新疆卡拉麦里国家公园候选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
  1.搭建光储微电网4套
  分别为4处远程监控系统提供绿色电能;最大带载瓦数≥3000W;电池储能容量≥38KWH;输出电压220V;包含4G通讯模块,可实时查看设备充放电信息。
  项目资金预算:本项目预算不超过29.45万元。
  (六)国网“绿电方舟“项目(重庆)
  实施地:重庆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布设无人机及机巢1套
  无人机:最大水平飞行速度≥15m/s;最大起飞海拔≥2300m;最长飞行时间≥50min;最大飞行距离≥40km;最大作业半径≥10公里;相机像素≥4800万;防护等级:IP55。
  无人机机巢:最大运行海拔≥2300m;防护等级:IP56;全自动巡检。
  项目资金预算:本项目预算不超过25万元。
  (七)国网“绿电方舟“项目(上海)
  实施地:上海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布设无人机及机巢1套
  无人机:最大水平飞行速度≥15m/s;最大起飞海拔≥100m;最长飞行时间≥50min;最大飞行距离≥40km;最大作业半径≥10公里;相机像素≥4800万;防护等级:IP55。
  无人机机巢:最大运行海拔≥100m;防护等级:IP56;全自动巡检。
  项目资金预算:本项目预算不超过24.25万元。
  (八)国网“绿电方舟“项目(山东)
  实施地:山东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布设2套零碳智慧化监测系统
  每套包含6KWh风光储微电网系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全景云台摄像机。对监测区域范围内鸟类等物种状况进行常态化、自动化与智能化监测。
  项目资金预算:本项目预算不超过24.25万元。
  特别提示:以上所有预算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人员费、差旅费、安装费、税费和其他费用,具体预算由申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若预算中涉及机构管理费,管理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预算总额超标或者管理费占比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
  三、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单位须开具合规财务票据;
  (三)具有执行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以及实施相关或相似项目管理经验;
  (四)申报内容须符合本次委托的方向及内容,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五)认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宗旨,能按照中华环境
  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四、申报单位材料要求
  (一)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原Word文件及扫描件一并提供;
  (二)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需盖章);
  (三)提供相关项目过往案例;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过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均可)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样式扫描件;
  (六)其他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有意者,请将上述材料盖章后扫描,合并为一个文件,于2026年2月25日16:00前发送至weixuejing@cepf.org.cn,资料请注明:国网“绿电方舟”项目(福建、新疆)申报材料+单位名称)。同时,将盖章版纸质材料寄送至如下地址: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10-67112884。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19室
  五、评审流程
  (一)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及中国采招网进行发布;
  (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收集申报单位材料并初筛,如提交材料不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取消申报材料,不进入评审环节;
  (三)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将通过邮件方式通知,申报单位需参加评审会并进行线上汇报;
  (四)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根据专家评分确定拟委托执行单位;
  (五)推荐委托执行单位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及中国采招网进行公示。
  六、申报时间
   2026年2月9日—2月25日
  附件:国网“绿电方舟”项目(第四期)福建、新疆等地申报表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