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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青山公益专项基金“青山八周年”自媒体创作及配套传播工作执行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背景
  2017年,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与美团携手启动青山公益专项基金,从环保理念倡导、外卖行业环境友好、自然保护地保护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公益项目。为了纪念青山八周年,同时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环境议题的关注,现拟征集执行单位一家,开展“青山八周年”自媒体创作及配套传播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产出
  以青山公益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基金会官网“青山公益专项基金”栏目)为载体,联合3-4家自然保护、环境保护、科普或公益等相关垂直领域的自媒体(其中至少包含1家多平台累计粉丝量不低于800万的垂类头部自媒体)开展传播合作:
  1.内容创作:每家自媒体需基于我方提供的项目素材,至少创作1条时长不低于2分钟的原创优质视频。内容需面向公众视角,生动呈现青山公益八年来在自然守护行动、推动外卖行业环境友好、倡导公众环境意识等领域的项目内容及意义。作品要求角度新颖、主题鲜明、逻辑清晰、基调积极,兼具内容深度与精良的视觉呈现。
  2.传播发布:创作内容需在抖音、小红书、微博、B站、视频号等至少5个新媒体平台同步发布,并确保其播放量/阅读量及互动量达到该自媒体在其平台的常规平均水平。
  注:最终选定的自媒体账号名单,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申报机构要求
  1.须为2023年8月5日前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申报机构应在公益传播方面具备丰富经验,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中应包含相关内容;
  3.能够按照基金会财务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四、经费支持
  1.自媒体创作及配套传播工作预算应不超过35万元,超过35万元则被视为无效申报;
  2.预算包括完成“工作内容及产出”部分所有内容的经费,预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传播相关的人力成本或劳务费、制作费、策划费、媒体服务费和税费等;
  3.若预算中涉及机构管理费/服务费,管理费/服务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预算总额超标或者管理费/服务费占比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
  4.其他费用由申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编制。
  五、申报资料要求
  1.组织依法成立资质证明(需申报机构盖章),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2.项目申报书(含项目实施计划及预算,需申报机构签字并盖章,模板请见附件);
  3.申报单位及选用的自媒体代表在相关或相似项目的经验、成果、样片等。
  六、提交方式
  上述加盖公章的申报资料1-2纸质件请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1-3扫描电子版发送至下方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青山八周年自媒体创作及配套传播工作申报材料+机构名称”。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67173592
  邮箱:liukaixi@cepf.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层708室
  七、征集时间
  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以收到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邮件时间为准)。
  八、征集流程
  1.征集公告官网、微信公众号、采招网公布;
  2.收集申报单位资料;
  3.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5.拟委托执行单位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采招网上公示。
 

  

  附件:青山公益专项基金“青山八周年”自媒体创作及配套传播工作执行单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