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制度从单行法分散立法向法典化系统整合的历史性跨越,对律师从事环境法律业务提出了全新的知识要求与能力挑战。律师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理应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开创美丽中国建设新局面贡献法治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切实以高品质生态法律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现我会计划面向律师群体继续开展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四期),旨在培养适应生态环境法典要求的律师队伍,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为更好筹办培训活动,现面向社会征集项目任务承担单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工作内容要求
(一)组织一场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培训活动
1.活动地点:地点不限,交通便利城市优先;
2. 活动目标:
(1)紧扣生态环境法典,提升参训律师对法典体系、基本原则及核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能力。
(2)覆盖至少70名执业律师,重点提升环境合规、环境争议解决、碳交易法律实务等新兴领域服务能力,填补行业人才短板。
(3)建立环境法治公益律师网络,参训律师须为所在地社会组织提供不少于50小时公益法律服务,提升其运用法律工具参与环境治理的能力。
3.活动时间:至少3天,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活动;
4.活动参与人员及人数:全国各地初入环境法律业务领域的执业律师,以及业务方向与环境法律业务相关的律师,有志于系统提升环境法律专业能力并参与环境法治公益服务。
参训人数拟控制在70至100人(人数最低要求:70人。最终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和申报单位培训经费预算统筹确定);
5.活动内容:
(1)邀请专家授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制度解读、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与立法实践、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务、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律师实务、环境律师的社会责任等内容的授课;
(2)案例研讨内容:设置分组案例研讨环节;
(3)小组讨论: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讨论,促进同行之间的经验交流与知识共享;
(二)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后问卷调查,形成一份问卷调查报告
(三)项目成果报告一份(包括文字总结、视频和照片)
最终培训具体地点和时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申报要求
1.须为成立两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如为社会组织需具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含)及以上等级;
2.申报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3.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关或相似项目管理经验;
4.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5.申报单位须能够开具正规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提供相关截图)。
三、项目预算要求
1.本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24万元,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员及专家食宿费、专家授课费及专家差旅费、场地费、物料费、摄影费、管理费等;
2.若预算中涉及机构管理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
3.培训相关费用标准和要求请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
4.参加培训人员无需交纳任何培训费用;
注:如申报预算超出项目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
四、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单位登记证书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2.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盖章),培训预算可参照附件“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律师生态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四期)”填写;
3.相关或相似项目经验及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已开展类似项目数量、已开展项目情况介绍、组织项目的团队人员介绍等(盖章);
4. 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补充材料(盖章)。
五、提交方式
1.请将上述申报资料纸质件 2 份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PDF扫描件电子版和WORD版本发送至以下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律师生态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四期)”
2.联系人:孙老师
3.联系电话(同为咨询电话):010-67173592
4.联系邮箱:sunqin@cepf.org.cn 并抄送1093835355@qq.com
5.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8室,葛晴,15373293625
六、征集时间
2026年9月29日-10月11日(以电子材料收到时间为准)
七、征集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我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2.在征集公告期满后将根据征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有效申报文件,我会将尽快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3.在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对拟确定项目任务承担单位进行公示
4.与拟委托执行单位协商确定项目最终方案及预算
5.与拟委托执行单位签署项目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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