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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国网“植树造林-沙漠绿化”项目 (试点实施)执行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国家能源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三北”工程、“双碳”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国网“植树造林-沙漠绿化”项目将开展试点区域的落地实施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围绕科尔沁沙地、腾格里沙漠、巴丹吉林沙漠区域内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生态保障需求,建设总规模约61亩的治沙试点示范区。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项目执行合作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签约之日起至2027年5月
  二、项目内容
  (一)甘肃示范区
  1.项目实施地: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
  2.主要内容:开展总面积约25亩的机械固沙示范区
  3.实施要求:
  (1)从草方格(首选机械化编织的刷网状草方格)、柳条或砾石等材料中选择一种或数种为主要材料,建设网格状固沙沙障,要求网格规格为1m×1m,排列整齐。如选用柳条沙障,则株距不大于15cm。草方格、柳条沙障的地上部分障高、地下部分埋深均不低于20cm。
  (2)项目结束时,网格状固沙沙障保存率≥70%。
  4.资金预算:本示范区项目资金预算不高于12.6万元。
  (二)宁夏示范区
  1.项目实施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
  2.主要内容:开展总面积约25亩的机械固沙技术示范区
  3.实施要求:
  (1)从草方格(首选机械化编织的刷网状草方格)、柳条或砾石等中选择一种或数种为主要材料,建设网格状固沙沙障,要求网格规格为1m×1m,排列整齐。如选用柳条沙障,则株距不大于15cm。草方格、柳条沙障的地上部分障高、地下部分埋深均不低于20cm。
  (2)项目结束时,网格状固沙沙障保存率≥70%。
  4.资金预算:本示范区项目资金预算不高于12.6万元。
  (三)蒙东示范区
  1.项目实施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
  2.主要内容:开展总面积约6亩的机械、植被综合固沙技术示范区
  3.实施要求:
  (1)机械沙障:从草方格(首选机械化编织的刷网状草方格)、柳条或聚乳酸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PLA)等中选择一种或数种为主要材料,建设网格状固沙沙障,要求网格规格为1.5m×1.5m,排列整齐。如选用柳条沙障,则株距不大于15cm。草方格、柳条沙障的地上部分障高、地下部分埋深均不低于20cm。
  (2)植物措施:每个网格中栽植1-2株固沙灌木。灌木树种为抗旱、优良乡土灌木种柠条(或其它锦鸡儿属的种)、黄柳等。要求2-3年生一级壮苗,苗高≥20cm。
  (3)项目结束时,机械沙障保存率≥70%,植物措施苗木成活保存率≥85%。
  4.资金预算:本示范区项目资金预算不高于3.8万元。
  (四)辽宁示范区
  1.项目实施地: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
  2.主要任务:开展总面积约5亩的机械、植被综合固沙技术示范区。
  3.实施要求:
  (1)机械沙障:从草方格(首选机械化编织的刷网状草方格)、柳条或聚乳酸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PLA)等中选择一种或数种为主要材料,建设网格状固沙沙障,要求网格规格为1.5m×1.5m,排列整齐。如选用柳条沙障,则株距不大于15cm;草方格、柳条沙障的地上部分障高、地下部分埋深均不低于20cm。
  (2)植物措施:每个网格中栽植1-2株固沙灌木。灌木树种为抗旱、优良乡土灌木种胡枝子、黄柳、柠条或其它优良固沙灌木种。要求2-3年生一级壮苗,苗高≥20cm。
  (3)项目结束时,机械沙障保存率≥70%,植物措施苗木成活保存率≥85%。
  4.资金预算:本示范区项目资金预算不高于3万元。
  注:如申报预算超出项目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单位须开具合规财务票据;
  (三)具有执行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以及实施相关或相似项目管理经验;
  (四)申报内容须符合本次委托的方向及内容,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五)认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宗旨,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四、申报单位材料要求
  (一)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原Word文件及扫描件一并提供;
  (二)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需盖章);
  (三)提供相关项目过往案例;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过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均可)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样式扫描件;
  (六)项目实施地点坐标及土地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
  (七)其他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每个示范区项目仅允许产生一家中标单位。参与申报的单位可自由选择申报多个示范区项目,也可仅申报其中一个示范区项目。若单位选择申报多个项目,需按照附件申报表的要求,分别针对每个申报项目提交完整且独立的申报材料。
  有意者,请将上述材料盖章后扫描,合并为一个文件,于2026年4月21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zhang.xing@cepf.org.cn,资料请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同时,将盖章版纸质材料寄送至如下地址: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67112884。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19室
  五、评审流程
  (一)本征集公告在采招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收集申报单位材料并初筛,如提交材料不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取消申报材料,不进入评审环节;
  (三)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将通过邮件方式通知,申报单位需参加评审会并进行线上汇报;
  (四)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根据专家评分确定拟委托执行单位;
  (五)推荐委托执行单位在采招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申报时间
  2026年4月15日—4月21日
  

 

  附件:国网“植树造林-沙漠绿化”项目(试点实施)执行合作单位申报表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