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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中国潜力OECMs案例”探索活动执行单位的公告
 
  在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支持下,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2024年8月与相关单位合作发起了“昆蒙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OECMs中国潜力案例”征集活动,共有12个案例入选“中国潜力OECMs典型案例”及34个案例入选“中国潜力OECMs入围案例”(以下统称为“中国潜力OECMs案例”)。为了引导公众进一步了解OECMs实践,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推动生物多样性主流化,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现拟公开征集1个“中国潜力OECMs案例”探索活动执行单位组织开展对“中国潜力OECMs案例”的探索活动。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执行工作内容
  (一)工作内容:参照“昆蒙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OECMs中国潜力案例”征集活动评审出的“中国潜力OECMs案例”(链接:http://www.cepf.org.cn/gyxm/swdyxbh/bhjj/xmdtbhjj/202410/t20241025_1090116.html),优先从中选取北京、上海、南京3个城市的中国潜力OECMs案例(详见附件1),每个城市开展1次“中国潜力OECMs案例”探索活动。活动要求内容有科学内涵,形式丰富多样,通过带动公众观察、实践,以及交流分享等环节,促进参与者了解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知识,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了解中国OECMs实践的模式和经验。每次活动要求参与人数不少于20人,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居民以及在校学生等青少年群体。
  (二)实施周期: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资金预算:不超过16.5万元。如申报预算超出资金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资金预算按实际支出科目列支,如差旅费、专家劳务费、工作人员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保险费、税费等,列支须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费用规定。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及其他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开展项目的经验及实施项目的能力;
  (三)申报内容须符合本次委托工作内容,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四)申报单位须可开具正规财务票据;
  (五)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项目经费,并按申报方案实施项目工作。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2),填写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原件及盖章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tangling@cepf.org.cn,邮件标题格式为“中国潜力OECMs案例—申报单位名称”。
  (二)申报单位资质材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3.过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均可)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样式;
  4.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扫描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四、项目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3日—1月20日。
  五、评审流程
  (一)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收集申报单位材料,就申报材料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取消申报资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三)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线上形式的项目评审。进入评审环节的申报单位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申报单位须提前准备PPT并参加评审会汇报,汇报顺序以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排序。
  (四)评审结果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目开发部唐老师、张老师
  电 话:010-67102844
  邮箱:tangling@cepf.org.cn 
  七、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附件:1.北京市、上海市、南京市的“中国潜力OECMs案例”情况
  2.“中国潜力OECMs案例”探索活动执行单位申报表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