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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嘉吉创绿行动”项目“无废细胞”创建支持任务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与部署,根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嘉吉创绿行动”项目致力于提升“无废城市”概念的社会认知度及参与热情,鼓励企业采纳节约资源、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模式,同时倡导公众实践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2024年,“嘉吉创绿行动”计划开展“无废细胞”创建支持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任务承担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无废细胞”创建支持工作内容
  1.总体目标: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通过采用高效的技术方法和管理策略普及绿色环保的生产和消费习惯,在不同层级的社会单元内促进固体废弃物的减少产生、资源循环利用以及安全处置,通过局部示范效应带动整体进步,进而营造出一个全民共同参与推进“无废城市”发展的积极环境。
  2.项目地点:山东省日照市、江苏省南通市、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阳江市.
  3.项目开展时间:2025年7月底前完成。
  4.项目具体活动内容:
  (1)在以上四地,各选择一个可参与当地“无废细胞”创建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工厂、工业园区、企业集团、社区、校园、商场、餐馆、酒店、景区、医院等各类生产生活单元),与该单位充分沟通并获得该单位的书面同意后,支持、配合该单位的“无废细胞”创建工作;
  (2)对照当地“无废细胞”创建标准,支持帮助拟创建单位开展“无废细胞”创建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无废”相关培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水平、提升减污降碳手段、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等); 
  (3)在拟支持的单位及周边开展与“无废细胞”创建相关的科普教育、宣传倡导活动,促进所在地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和学校师生的积极参与;
  (4)收集并分析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参加人数、固体废物减少量、循环利用率、绿色能源使用情况等,为后续工作开展积累资料;
  (5)根据“无废细胞”建设支持工作进度,对重要环节及成果,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启动仪式、项目总结会、“无废细胞”挂牌仪式等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扩大项目影响力。
  二、工作产出
  1.支持拟创建“无废细胞”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
  2.形成“无废细胞”创建报告。
  3.统计志愿者与学生参与度、废弃物减少量等相关指标,收集汇总支持创建过程中的音视频资料。
  4.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启动仪式、项目总结会、“无废细胞”挂牌仪式等活动,撰写新闻稿,进行宣传报道,扩大项目影响力。
  三、申报要求
  1.拥有正规资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在中国境内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相关经验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
  2.申报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如与方案匹配的项目经验、执行团队、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等),直接负责项目的设计、筹备、管理和实施;
  3.申报单位需在“无废城市建设”或相关领域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够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主流媒体自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传播和成果的总结推广;
  4.申报单位需取得拟支持创建单位同意支持开展项目的书面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须能够开具正规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或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接受中央财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6.申报单位能够按照委托执行协议确定的预算列支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支出标准执行;
  7.原则上每家申报单位选择一个城市的一个“无废细胞”创建单位进行支持,如支持多家,需分开申报;
  8.如申报单位的创建方案涉及多个领域,一家申报单位确实无法独立完成,可进行联合申报,但需在申报书中注明并加盖联合申报单位公章。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得超过两家,且在方案中明确标明所负责内容及预算。
  四、项目预算要求
  1.本项目四地“无废细胞”创建支持项目预算如下:
  山东省日照市预算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
  江苏省南通市预算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广东省东莞市预算不超过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广东省阳江市预算不超过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2.预算可包括与项目相关的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宣传费、物资采购费、活动费、交通费、人力成本和其他费用,具体预算由申报方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
  3.若预算中涉及机构运行费,运行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预算总额超标或者运行费占比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
  五、申报资料要求
  1.完整填写的项目申报表(模板见文末附件1,加盖公章);
  2.加盖机构公章的申报项目方案(形式不限);
  3.组织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加盖公章);
4.项目执行所在单位同意开展项目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该单位公章,模板见附件2);
  5.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补充材料(盖章)。
  六、申报资料提交方式
  1.请将上述申报资料纸质件 2 份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 PDF 扫描件电子版(每个扫描件不超过5M)和 word 版本发送至以下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无废细胞创建支持”。
  2.联系人:李老师
  3.电话/咨询:010-67117240
  4.邮箱:lixiaohan@cepf.org.cn
  5.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 16 号环境大厦 720 室
  七、征集时间
  2024 年11月15日-21日(以电子材料收到时间为准)
  八、征集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和中国采招网公布;
  2.在征集公告期满后将根据征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有效申报文件,我会将尽快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3.在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对拟确定项目任务承担单位进行公示;
  4.与拟委托执行单位协商确定项目最终方案及预算(如最终报价出现超出项目拟定预算的情况,我会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专家评审综合排名序次递补,依次类推,直至预算报价不超过拟定预算为止,最终确定拟合作伙伴);
  5.与拟委托执行的单位签署项目委托协议
  

 

    

  附件:
  1.项目申报表
  2.同意开展项目的证明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