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根据项目方向,现公开征集1个在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开展的生态栽植、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予以资助支持。相关公告如下:
一、资助支持项目情况
(一)资助支持项目方向:在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开展的生态栽植、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
(二)实施周期:原则上须于合同签署后1年内完成实施。
(三)资助支持资金预算:不超过47.2万元。
(四)资助支持项目数量:1个。
二、资助支持项目要求
(一)项目具有公益性和实施必要性、可行性;项目应保障当地群众受益,确保有良好的效益;项目须符合国家、地方区域及行业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且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二)生态栽植类申报项目,申报方案中须提供栽植区域图(含坐标)及栽植地块权属证明或权属授权证明等材料。
(三)申报资金须规范且节约,符合当地实际。如申报项目预算超出资助支持限额,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及其他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开展项目的经验及实施项目的能力;
(三)申报内容须符合本次资助支持项目方向及要求,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四)申报单位须可开具正规财务票据;
(五)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项目经费,并按申报方案实施项目工作。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原件及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tangling@cepf.org.cn,邮件标题格式为“生态种植及环保扶贫—申报单位名称”。
(二)申报单位资质:
(1)提供营业执照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过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均可)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样式;
(4)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上述扫描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五、项目申报时间
2024年5月21日—5月30日。
六、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2.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收集申报单位材料,初筛申报材料,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取消申报资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线上形式的项目评审。进入评审环节的申报单位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申报单位须提前准备PPT并参加评审会汇报,汇报顺序以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排序;
4.评审结果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联系方式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开发部 唐玲
电话:010-67102844 邮箱:tangling@cepf.org.cn
八、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