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我会“一棵树守护生态文明” 项目捐赠,支持在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开展云杉生态栽植。为确保 项目开展,如期完成栽植工作,现我会公开征集项目实施单位。
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内容:在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开展云杉生态栽植项目
(二)资金金额:约17万元
(三)实施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原则上须于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栽植工作,并自项目完成栽植之日起持续三年进行管护工作。
(四)实施要求:栽植树种为云杉,数量不少于8000株,栽植面积不少于72亩;苗木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栽植后三年保存率不低于80%。
二、项目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开展生态栽植项目相关资质,并具备在当地开展云杉栽植项目的实施经验;
(二)须为可开具正规发票的合法企业或可开具捐赠票据的合法社会组织,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具有实施项目的专业团队,具备在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 开展生态栽植项目的实施能力,并且能够取得项目地开展栽植项目的土地使用、栽植许可证明,确保项目地权属清晰,适宜开展栽植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1)填写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cuitianye@cepf.org.cn。申报表须详细填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及对应预算的总体、单项报价须规范合理,并且符合征集项目要求。
(二)单位资质: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扫描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三)相关许可、其他证明的材料的扫描件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四、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27日—11月2日
五、评审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将尽快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综合评审,评审 结果将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开发部 张老师
电 话:010-67102844 邮 箱:cuitianye@cepf.org.cn
七、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附件:“一棵树守护生态文明”项目实施单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