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基金”由中国前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先生将其获得的诺贝尔可持续发展基金会颁发的“可持续发展特别贡献奖”奖金全额捐赠给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以此作为种子资金设立,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工作和研究。现以公开、公平原则,面向社会征集一家“气候行动地方能力建设”项目“气候行动地方伙伴平台”活动执行单位。
一、项目工作内容
(一)工作内容:
搭建包容多元的整合性平台,为我国各地方的气候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开展跨领域、跨行业的知识分享,以期助力中国各省和自治区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并在2035年前制定面向碳中和的路径规划。
1.平台发起:
联合相关机构启动并发起气候行动地方伙伴平台。筛选并招募各省、市开展地方气候行动政策研究、技术支持等机构尤其是社会智库,作为平台伙伴机构。
2.组织5次交流活动:
选择重点地区,围绕本地区落实“双碳”战略和能源转型的挑战进行研讨、调研、交流,并形成有针对性的报告、建议等文件,活动包含平台启动,第一阶段伙伴邀请以及最佳实践案例产出展示等。
3.整理编撰“气候行动地方伙伴平台”简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方能力建设与项目进展、政策与市场动态、国内合作与倡议、技术应用创新、适应与减缓策略等。
4.开展项目案例征集活动,形成项目案例集: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有利于地区间交流借鉴“1+N”战略落实及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最佳实践的项目,经过专家(专家应具备副教授、副高级职称以上资质)评审后形成项目案例集,为后续项目开展奠定基础。同时组织专家(专家应具备副教授、副高级职称以上资质)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提炼成功经验与创新模式,为政策制定者提供科学依据,加速“双碳”目标的实现,在平台发布。
(二)预期成果:
1.联合相关机构启动并发起气候行动地方伙伴平台。
2.组织5次交流活动(每次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专家应具备副教授、副高级职称以上资质,具备产出报告或建议的能力,参与活动人员不少于15人),并形成5份有针对性的报告或建议等文件。
3.整理编撰“气候行动地方伙伴平台”简讯4期(3个月为1期)。
4.开展项目案例征集活动,形成项目案例集1份(案例数量不少于10个)。
5.结合案例集评选提炼成功经验与创新模式,形成政策建议1份,为政策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6.配合开展宣传活动,相关活动需摄影摄像,结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进行发布。形成新闻稿5篇,媒体发布不少于100篇(权威媒体10篇、行业媒体15篇、地方媒体15篇、微博、抖音、公众号等其他媒体60篇)。
7.形成总结报告1份、总结视频1份(3-5分钟,1920*1080,mpeg格式;)。
8.相关物料、海报及背景板制作、运输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视觉、易拉宝、宣传图、延展物料等。
(三)实施周期:
原则上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四)资金预算:
不超过132万元。若申报金额超出该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预算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作费、活动执行费、文案撰写费、摄影摄像费、媒体宣传费、人员费、专家费、差旅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如有服务费或管理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预算的10%,如服务费或管理费超出预算10%,视为无效申报。
二、应征单位申报要求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可开具正规合法票据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申报机构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具备履行合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签署协议人员组成应与申报时保持一致,申报团队主要人员应具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联系人1-2名,项目执行人员3-4名,项目财务人员1-2名,其他人员1-4名,如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3.具备同类活动组织执行经验,且活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4.能按照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2025年7月25日 - 8月7日
2、申报预算:
①如申报预算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申报;
②预算可列支与委托内容相关的费用,预算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作费、活动执行费、文案撰写费、摄影摄像费、媒体宣传费、人员费、专家费、差旅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如有服务费或管理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预算的10%,如服务费或管理费超出预算10%,视为无效申报;
③委托执行协议签署后,任何超过15%幅度预算的调整须提前书面征得同意,请按实际需要慎重填写预算。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资质:
(1)提供营业执照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
(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如有);
(3)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3.项目方案;
4.项目预算;
5.过往类似案例至少2个;
6.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
有意者,请于2025年8月7日下午4点前将上述材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zhangguowei@cepf.org.cn,逾期视同放弃。同时,请将上述申报资料纸质件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10-67130419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4
资料请注明:项目名称+申报机构全称
五、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采招网进行发布;
2.收集申报单位材料;
3.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中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综合评审;
5.推荐委托执行单位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采招网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如果发生我会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洪水、火灾、罢工、新冠肺炎疫情(含其防控措施)等致活动无法开展、终止或延期,我会会以邮件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申报单位,如因以上原因造成申报单位损失的,我会不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