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基金2025年计划开展“能源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协同促进”项目,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的关键问题”方向开展研究。
现以公开、公平原则,面向社会征集一家专业研究团队,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的关键问题”方向下“电力系统柔性调节资源的特点及增强研究”开展研究工作。
一、工作内容
面向电力系统柔性调节资源的配置与应用需求,围绕储能多元价值识别、优化配置方法与政策激励机制设计,系统开展理论研究与方法创新,形成支撑储能多元功能有效发挥与可持续投资发展的系统性方法体系。
二、工作产出
1、研究报告:完成《电力系统柔性调节资源的特点及增强研究报告》1份,包含以下内容:
(1)面向多元应用场景的储能价值评估方法研究:针对储能在电力系统柔性调节中承担的多元功能,系统梳理其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技术经济价值贡献,构建储能系统价值评估框架,分析储能多维价值间的耦合特征与边际递减特性;
(2)计及区域异质性的多时间尺度储能配置与优化方法研究:结合我国不同区域新能源出力特性、负荷特性、电源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建立区域异质性条件下的多时间尺度储能协同配置模型,考虑极端气候事件、跨区输电能力等多重不确定性因素,提出适应性强、可转移推广的储能配置优化方法与典型区域配置方案;
(3)适应多类型储能协同发展的激励机制研究:面向储能多元价值释放与可持续投资发展需求,研究适应高比例新能源发展的储能激励机制设计。重点围绕储能多元功能中存在的价值实现障碍与激励缺失问题,分析不同政策与价格信号对储能行为的引导作用,研究收益稳定性与长期投资激励设计,提出符合我国高比例新能源发展阶段特征的储能多元激励机制方案。
2、政策建议:针对储能多元功能实现过程中的价值实现障碍与政策激励不足问题,形成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报告1份,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储能支持政策、优化市场机制与投资引导策略提供决策参考。
3、典型区域应用研究: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区域,开展储能配置与政策激励应用分析,形成可推广的典型区域配置优化与激励机制设计案例,支撑地方能源管理部门与电网企业在实际系统规划中的应用实践。
4、行业研讨与交流:举办1场专题研讨会,(会议规模20人以上)邀请电力企业、储能企业及相关领域专家,交流项目研究成果与应用经验,推动研究成果在行业内的应用推广与经验共享。
5、成果发布与宣传:举办1次项目结题评审会(会议规模20人以上),通过参与行业活动、论坛、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发布项目成果,提升项目在学术界与产业界的影响力,促进研究成果在政策制定与工程实践中的落地转化。
三、应征单位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不面向个人;能够开具正规票据,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申报单位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具备履行合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签署协议人员组成应与申报时保持一致。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原则上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主持过能源电力规划领域相关科技项目1项,课题组成员应至少拥有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称4人,博士及以上学历4人。
3、项目团队应在能源行业低碳化转型、能源电力规划等相关领域有深厚的专业背景,且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4、能按照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四、经费支持
本项目预算不超过966,000.00元(如总预算超过966,000.00元则视为无效申报),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费、人力成本、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和其他费用,具体预算由申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预算总额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委托执行协议签署后,任何超过15%幅度预算的调整须提前书面征得同意,请按实际需要慎重填写预算。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25年6月30日 - 7月9日
2、材料要求:
(1)下载《振华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基金“电力系统柔性调节资源的特点及增强研究”项目申请书》(详见文末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资质:
①提供营业执照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
②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如有);
③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3)提交方式:有意者,请将上述材料盖章后扫描,合并为一个文件,于2025年7月9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jiangyinong@cepf.org.cn,逾期视同放弃(以收到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邮件时间为准)。同时,请将上述申报资料纸质件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
联系人:姜老师,电话:010-67130419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4
资料请注明:项目名称+申报机构全称
六、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采招网进行发布;
2.收集申报单位材料;
3.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中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综合评审;
5.推荐委托执行单位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采招网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如果发生我会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洪水、火灾、罢工、新冠肺炎疫情(含其防控措施)等导致活动无法开展、终止或延期,我会会以邮件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申报单位,如因以上原因造成申报单位损失的,我会不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