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基金”由中国前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先生将其获得的诺贝尔可持续发展基金会颁发的“可持续发展特别贡献奖”奖金全额捐赠给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以此作为种子资金设立,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工作和研究。现以公开、公平原则,面向社会征集中国-东盟红树林保护、修复和可持续管理合作项目执行单位。
一、项目工作内容
(一)工作内容:
本项目旨在通过开展中国-东盟红树林修复与可持续管理合作线上培训,开展中国-东盟红树林修复与可持续管理合作交流活动,对项目进行媒体宣传,扩大影响力,推动中国-东盟区域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恢复与发展。
(二)预期成果:
1、开展中国-东盟红树林修复与可持续管理合作线上培训
邀请相关专家开设线上培训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红树林保护、修复和可持续管理、红树林湿地入门、红树林湿地的科学与文化意义、红树林湿地管理及监测计划指引、红树林濒危物种保护、红树林湿地教育等模块至少10个议题共10小时以上的课程,线上培训人数不少于300人。
2、开展中国-东盟红树林修复与可持续管理合作交流
邀请参与线上课程的优秀学员(至少15人),在中国合适地区进行1次集中线下合作交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察红树林湿地保护成效,红树林湿地修复、湿地管理规划等。
3、对项目进行媒体宣传,扩大影响力。
项目执行过程中保留影音影像资料,为后续传播推广、成果展示及培训优化提供有力支撑,并形成宣传稿件3篇,媒体发布不少于5次。
(三)实施周期:
原则上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
(四)资金预算:
不超过30万元。若申报金额超出该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预算包括但不限于文案撰写费、培训费、摄影摄像费、媒体宣传费、人员费、专家费、差旅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如有服务费或管理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预算的10%,如服务费或管理费超出预算10%,视为无效申报。
二、应征单位申报要求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可开具正规合法票据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申报机构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具备履行合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3、具备同类活动组织执行经验,且活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4、能按照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2025年6月12日 - 6月18日
2、申报预算:
①如申报预算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申报;
②预算可列支与委托内容相关的费用,预算包括但不限于文案撰写费、培训费、摄影摄像费、媒体宣传费、人员费、专家费、差旅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如有服务费或管理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预算的10%,如服务费或管理费超出预算10%,视为无效申报;
③委托执行协议签署后,任何超过15%幅度预算的调整须提前书面征得同意,请按实际需要慎重填写预算。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资质:
(1)提供营业执照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
(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如有);
(3)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3.项目方案;
4.项目预算;
5.过往类似案例至少2个;
6.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
有意者,请于2025年6月18日下午4点前将上述材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zhangguowei@cepf.org.cn,逾期视同放弃。同时,请将上述申报资料纸质件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10-67130419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4
资料请注明:项目名称+申报机构全称
五、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2.收集申报单位材料;
3.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中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综合评审;
5.推荐委托执行单位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如果发生我会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洪水、火灾、罢工、新冠肺炎疫情(含其防控措施)等致活动无法开展、终止或延期,我会会以邮件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申报单位,如因以上原因造成申报单位损失的,我会不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