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生态保护修复,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现公开征集“三菱电机生态环保公益基金”2024年乌兰察布市造林项目实施单位。具体如下:
一、实施工作内容
1.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2.实施内容:
在乌兰察布市栽植油松8600株并管护至项目期结束。
3.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栽植相关工作应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或审批、许可后方可开展。
(2)根据国家《造林技术规程》等相关要求,栽植苗木成活率、造林一年后保存率不得低于70%。须在完成栽植后组织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成活率验收,在完成管护工作后进行保存率验收。
(3)定期反馈项目执行进展、图片及视频等材料。
4.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025年4月—5月开展造林工作,完成苗木栽植;2025年6月—2026年6月开展栽植后的管护工作,并定期进行抚育管理,保证造林质量;具体以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5.项目预算:不超过27万元,其中包含且不限于苗木费、栽植费、整地费、管护费等(具体详见申报表模板第六项预算组成要求)。
注:如申报预算超出项目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及其他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及资质的独立的法人单位,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2.申报单位(即为项目实施单位)须具备开展生态栽植项目相关资质,并具备在当地开展生态栽植项目的实施能力、实施经验,同时能取得当地相关部门就本项目实施开具的许可证明,确保项目公益性,且土地权属清晰,适宜开展栽植项目;
3.申报单位须根据申报表要求编制具体、科学、可实施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须包括且不限于申报表要求内容;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实施项目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团队(项目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4.申报单位须可开具正规财务票据(企业需能够开具正规发票,社会组织需能够开具捐赠票据);
5.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项目经费,并可按申报方案实施项目工作。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原件及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 cuitianye@cepf.org.cn,邮件标题格式为“2024年三菱乌兰察布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2.申报单位资质:
(1)提供营业执照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过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均可)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样式;
(4)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3.上述扫描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四、项目申报时间
2025年3月8日—14日
五、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中国采招网发布;
2.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收集申报单位材料,就申报材料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申报资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以线上的形式举办,申报单位需参与评审答辩,进行5分钟以内的介绍;
4.评审结果将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中国采招网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开发部 崔天也
电话:010-67102844 邮箱:cuitianye@cepf.org.cn
七、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