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推动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与中国扶贫基金会联合发起环保公益项目资助活动,旨在引导和推动社会环保团体的健康发展,大力发挥社会团体参与环保公益事业的作用。
本活动计划资助10个环保公益项目,按项目规模、价值意义、可持续发展等不同要素,分别资助资金人民币20万到100万不等,资助总金额为500万元。资助对象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等非营利组织开展的环保公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