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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青山公益专项基金北京再生设施铺设与绿色包装宣导活动执行单位的公告
  202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在此背景下,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与资源化利用,成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
  目前,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在北京开展绿色包装公众宣导工作的意义非常重要。为了向北京公众传递塑料餐盒、饮品杯“可回收、已回收”理念,将回收再生的意义场景化、可视化,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美团青山公益专项基金特启动北京再生设施铺设与绿色包装宣导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执行单位一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务内容
  (一)设计并制作不少于10组再生回料公共设施(如休憩设施、休闲设施等),安装投放在北京市人流量较大的公共空间(如商圈、写字楼或社区),并符合以下要求:
  1.回料公共设施形式不限,需兼具美观及实用原则,具备一定的耐用性和安全性,能够承受日常使用和自然环境的考验;
  2.设施应具备一定宣教属性,能够让公众感知到参与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利用的价值;
  3.设施应使用可追溯的再生材料,并标明原材料来源及成分证明。如使用餐盒、饮品杯或其他餐饮外卖包装品类的再生材料,优先考虑;
  4.制作完成后,将设施运输、安装至指定地点;
  5.安装投放完成后,应提供至少一年的质保服务,确保其正常使用。
  (二)组织不少于3场餐饮外卖包装回收再生的公众宣导活动,并符合以下要求:
  1.结合上述再生回料公共设施,并结合其他面向公众的互动环节,围绕倡导垃圾分类、循环再生、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开展宣导活动;
  2.活动参与量累计不少于1万人次,并提供活动参与人次证明材料。
  (三)执行周期不超过一年。
  二、预算要求
  1.不超过30万元(超过30万元则视为无效申报)。
  2.预算应覆盖完成上述任务所产生的人力成本、劳务费、制作费、交通费、物料费和其他费用。具体预算由申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
  3.若预算中涉及机构管理费/服务费,管理费/服务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预算总额超标或者占比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
  三、申报机构条件
  1. 须为成立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且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影响项目实施的违法记录;
  2. 申报单位须具有开展项目的经验及实施项目的能力。如申报单位有再生回料公共设施设计制作,特别是餐盒、饮品杯等餐饮外卖包装品类的再生材料公共设施设计制作的经验,则优先考虑;
  3. 申报单位须可开具正规财务票据;
  4. 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四、申报资料
  1.申报机构登记证书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2.完成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3.相关或相似项目经验或成果证明材料(盖章);
  4.近五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天眼查或信用中国截图及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5.其他证明材料(如需)。
  五、提交方式
  征集时间: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9日(以收到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邮件时间为准)。
  申报方准备以上文件,盖章纸质件于征集期内寄送至下方地址;同时,全套申报材料扫描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下方邮箱,命名方式:“机构名称+北京再生设施铺设与绿色包装宣导活动”申报。
  联系人:刘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10-67173592
  邮箱:liukaixi@cepf.org.cn并抄送630865269@qq.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层708室
  六、征集流程
  1. 征集公告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和采招网公布;
  2. 收集申报单位资料;
  3. 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如总报价大于总预算等情况),取消其申报资格;
  4. 通过评审遴选执行单位; 
  5. 拟委托执行单位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和采招网公示;
  6.签订协议并实施项目。
 

 

  附件:青山公益专项基金北京再生设施铺设与绿色包装宣导活动执行单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