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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青山公益专项基金再生设施定制投放项目执行单位的公告
  按照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提升公众对于“塑料餐盒可回收”理念的感知度和低值塑料分类回收的意愿,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美团青山公益专项基金拟委托制作一批再生回料制作的公共设施,并投放在深圳市的城市公共空间中,特征集执行单位一家。
  一、工作内容
  设计、打样并制作一批再生回料公共设施(如休憩设施、休闲设施等),安装投放在深圳的城市公共空间,要求:
  1.回料公共设施形式不限,需兼具美观及实用原则,具备一定的耐用性和安全性,能够承受日常使用和自然环境的考验;
  2.设施应具备一定宣教属性,能够让公众感知到参与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利用的价值; 
  3.设施应使用可追溯的再生材料,并标明原材料来源及成分证明。如使用餐盒、饮品杯或其他餐饮外卖包装品类的再生材料,优先考虑;
  4.制作回料设施数量不少于100套。其中不超过40%的数量可能为定制款。
  5.制作完成后,将设施运输、安装至指定地点;
  6.安装投放完成后,应提供至少一年的质保服务,确保其正常使用。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须成立满两年,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须具有项目统筹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资源调动能力:具有丰富的设施设计及制作经验。如有大型环保、回收再生及回料制品设计制作经验,优先考虑;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认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宗旨,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申报人需自行查询并提供相关截图);
  5.任务周期为协议签署后的2年。
  三、经费支持
  1.本项目预算不超过60万元(如总预算超过60万元则视为无效申报);
  2. 报价中的单价应包含开模费、货品费、人力成本、税费、运输费等全部费用。
  四、申报资料要求
  1.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执行单位盖章)及开户行许可证(如有);
  2.完整填写的项目申请表(模板请见附件);申报方可根据自身经验提出符合要求的、1-2款设施设计提案,最终由我会确定最终方案;
  3.设计概念提案;
  4. 近五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天眼查或信用中国截图及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5.相关或相似项目经验或成果(执行单位盖章)。
  四、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
  五、提交方式
  征集材料纸质件请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下方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再生设施投放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10-67173592
  邮箱:liukaixi@cepf.org.cn并抄送:630865269@qq.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层708室
  六、征集流程
  1.征集公告在基金会官网、公众号、采招网公布;
  2.收集申报单位资料;
  3.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5.拟委托执行单位在基金会官网、公众号、采招网上公示。 

  附件:青山公益专项基金再生设施投放项目执行单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