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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悦榕企业环保社会基金”珊瑚保护及修复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修复珊瑚礁生态系统,保护海洋物种多样性,提升公众对海洋环境保护的认识与参与度。“悦榕企业环保社会基金”以海洋物种保护为核心目标,开展珊瑚保护及修复行动,以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现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公开征集1家珊瑚保护及修复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2024年12月—2025年12月
  (二)实施地点:三亚
  (三)本底科考调查:设立站位1个;调查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海水温度、pH、盐度、深度、底质状况、活造礁石珊瑚种类及覆盖率、造礁石珊瑚病害、珊瑚敌害生物等。
  (五)珊瑚苗圃:因地制宜自行选择制作树形支架、浮床或钢架构珊瑚苗圃6 座;每个苗圃培育珊瑚60个,培育成活珊瑚个体数量不少于300个;
  (六)珊瑚移植修复:底播移植并修复造礁石珊瑚约300株,成活率高于90%(移植一年后)。
  (七)修复后评估:修复完成1 年后,进行养护与效果评估,并提供修复成果报告。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25万元。其中包含珊瑚培育费、设备费、人员费、税费(如有)等相关费用,如有服务费或管理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预算的10%。
  三、应征单位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组织或相关政府部门等,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单位需具备海洋工作相关资质,确保实施海域允许开展珊瑚保护及修复活动。
  (三)申报单位须为可开具正规票据的合法机构。
  (四)能按照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五)有相关项目经验。
  四、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10日——12月17日
  五、评审流程
  (一)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收集申报单位材料。
  (三)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综合评审。
  (五)推荐委托执行单位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提交材料
  (一)封面页。含标题(悦榕企业环保社会基金实施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需盖章)。
  (二)组织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需盖章)。
  (三)项目实施地允许实施证明资料、实施方案及预算(需盖章)。
  (四)提供两个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及案例,其中必须包含至少1个海南省地区案例(需盖章)。
  (五)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需盖章)。
  有意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18:00前,将上述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盖章发送至邮箱liuhuiwen@cepf.org.cn。标题请注明“悦榕企业环保社会基金”+单位全称。盖章版纸质材料寄送至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3室,刘老师收,联系电话010-67116117。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