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是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要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南海物种守护计划”配合国家建设生态文明战略,以海洋物种保护为核心目标,开展珊瑚保护及珊瑚礁修复行动,以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
一、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2023年01月—2023年07月
(二)实施地点:三亚
(三)本底科考调查:调查海水温度、盐度、深度、pH等理化指标;珊瑚种类、覆盖率及其它底栖生物的种类、数量。
(四)珊瑚苗圃种植及养护:珊瑚苗圃种植约5座,每座苗圃承载约8-15cm的珊瑚断枝约60株;苗圃日常养护。
(五)珊瑚移植修复:移植珊瑚并进行修复约300株。
(六)修复后评估:修复完成后进行评估。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26万元。
三、应征单位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组织或相关政府部门等,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单位需具备海洋工作相关资质。
(三)申报单位须为可开具正规票据的合法机构。
(四)能按照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五)有相关项目经验。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06日——12月12日
四、评审流程
(一)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收集申报单位材料。
(三)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综合评审。
(五)推荐委托执行单位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提交材料
(一)封面页。含标题(南海物种守护计划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需盖章)。
(二)组织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需盖章)。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需盖章)。
(四)提供两个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及案例,其中必须包含至少1个海南省地区案例(需盖章)。
(五)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需盖章)。
有意者请于2022年12月12日18:00前,将上述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盖章发送至邮箱gaoyang@cepf.org.cn。标题请注明“南海物种守护计划”项目+单位全称。盖章版纸质材料寄送至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3室,高老师收,联系电话010-67116117。
如申报单位因疫情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盖章和邮寄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12月12日18:00前与我会进行联系,我会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可适当调整申报材料的提交时间。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2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