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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环境法治公益平台项目环保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班圆满结束
  为提高环保社会组织在机构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法律实践等方面的能力,促进环保社会组织间的横向赋能和建立专家与社会组织交流的沟通渠道,2023年12月26日至28日,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环境法治公益平台项目环保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班在天津大学顺利举办。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徐光、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等出席活动。来自全国60余家环保社会组织共10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徐光理事长在开班仪式上致辞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徐光理事长在致辞中表示:本次环保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交流活动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环境法治公益平台项目支持,为环保社会组织以及环境法律各参与方提供了很好的学习、交流平台。希望大家能够将所学融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

孙佑海院长在开班仪式上致辞
  孙佑海院长在开班仪式上向参训学员们介绍了天津大学法学院的悠久历史,以及自2015年复建以来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的诸多成果。2018年天津大学法学院就曾联合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开展过五期培训项目,共培训了264名学员,成效显著。本次培训法学院尽最大努力,精心筹备并升级完善课程设置、服务管理、物资保障等,秉承“实事求是”的校训和“崇法厚德、致公天下”的院训,为法治中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专家授课
  本次培训邀请了天津大学法学院孙佑海院长,中国慈善联合会副秘书长张晓青,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研究员刘长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杜群,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亦尧,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项目合作部负责人汤后虎,北京林业大学教授杨朝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轩,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海军等专家学者以及业内翘楚从机构规范管理、项目设计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等多个方面开展了15个主题的课程内容。
学员分享
  同时,参加培训的环保社会组织学员们围绕环保NGO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环保NGO参与长江大保护环境法律行动、环保NGO参与黄河大保护环境法律行动、环保NGO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例分享和经验交流四个单元分享其机构的项目经验和经典案例。

 

学员代表发言

  结业仪式上,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秘书长盛凯和重庆市渝中区巴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郑建作为学员代表发言。盛凯用12个字总结参训体会:感恩感谢、收获成长、决心期待。他讲到,为期三天的培训,11场专家授课,4场交流,15家组织的项目成果汇报或分享,呈现出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的主动积极转变。郑建用感谢、收获和期望三个关键词概括,感谢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提供机会精心准备了丰富的内容,感谢专家及各位伙伴知无不言的分享,感谢天津大学法学院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经过这次培训学到了知识、掌握了方法、拓展了视野并扩大了朋友圈。

 

徐光理事长和孙佑海院长为学员代表颁发结业证书

  通过这三天的学习交流,参加培训的社会组织人员都表示收获满满,也将把本次培训活动收获的知识、经验和正确的理念结合到自己今后的环保公益工作中,内化于心,学以致用,在将来环境公益项目中运用法律工具参与保护环境,为推动中国环境法治事业的发展,实现美丽中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全体学员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