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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关于环保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环保社会组织:

为提高环保社会组织在机构管理、合规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促进环保社会组织间的交流和横向赋能和建立专家与社会组织交流的沟通渠道,我会环保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基金项目计划针对环保社会组织群体开展环保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交流活动

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承办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培训方式

围绕气候科学、气候适应和减缓、气候法律和政策、气候传播、气候诉讼、项目设计、合规管理等内容做培训交流,采用理论讲授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授课。

三、培训时间

2024611日报到,612614日,为期3培训交流,614日晚上或15日可返程。

四、培训对象要求

培训班学员约100人,为全国各地环保社会组织人员

1、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环境法治相关项目受资助的环保社会组织优先考虑,每个社会组织推荐人数限额2名。

2、有环境法律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项目经验的环保社会组织人员。

3、其他有意愿开展环境法律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项目的环保社会组织人员。

五、收费核算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参训环保社会组织人员城市间往返交通费用报销不超过1000元,低于1000元的根据城市间往返票据金额据实报销,最高报销1000元,超过1000元部分由参训学员自担。

注:1主办方提供的住宿房间是双标间,如学员需要住单间可由主办单位协助预订,学员自行承担超出主办方承担住宿费用的部分。

     2、具体报销事宜在参训期间,将由工作人员另行告知。

六、报名程序及材料

者,请提交以下材料作为附件发至报名邮箱sunqin@cepf.org.cn并抄送1093835355@qq.com,邮件命名方式为环保社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单位+姓名

1、报名者均需提供可编辑报名电子回执单(见附件1

2、报名者还需提供盖章版报名电子回执单PDF版本

3、报名截止日期为528日,报名时间截止后,会务组将于531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报名人员是否参会。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报名回执中填写的电子邮箱。

七、培训安排

(一)入住

接到参会通知的学员,若在培训回执上是否住宿处填写“是”,请在以下时间办理入住:202461114:00之后在西南政法大学干部培训公寓十一舍(前台电话023-65532001)凭有效身份证办理入住。

选择入住单间的学员,与学校结算自行承担部分。

(二)培训地点

请所有学员在培训第一天612日早上8点至820于培训地点报到。

培训地点: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2号。

具体教室地点再行通知。

八、管理规定及结业事宜

培训学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培训,如有特殊情况须在65日前告知联系人;

培训学员须按照培训班要求完成培训课程,并遵守培训班纪律;

培训学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

学员经培训合格后将颁发结业证书。

对缺席3个课时及以上的学员不颁发证书。

九、其它事项

培训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事业拓展部葛晴:010-67173592

附件:报名电子回执单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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