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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背景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务研讨会”承担单位的公示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5月15日发布了关于征集“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背景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务研讨会”拟承担单位的公告,征集结束后共收到4家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形式审核,4份申报材料全部符合申报要求。
  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定,拟确定“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背景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务研讨会”承担单位为苏州大学。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示反馈电话:010-67173592。
  公示反馈邮箱:sunqin@cepf.org.cn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