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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损害鉴定公益基金项目赴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回访调研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日前赴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对“环境损害鉴定公益基金“资助项目进行回访调研。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灿发,我会事业拓展部主任白香东、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英国)北京代表处项目主管王婉琳、张小羽女士一行4人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王烨,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胜利,矿区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甘肃政法学院环境法学院院长郭武教授、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常丽霞教授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中,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胜利对甘肃省生态保护的必要性、紧迫性、法院的历史沿革及当前的环境资源审判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行政庭副庭长马兆民就环境损害鉴定公益基金资助项目案件的审理情况、资助费用的使用情况、资助效果进行了详细说明,并随后就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向调研组进行了介绍。

  我会事业拓展部主任白香东对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环境法治公益平台项目做了介绍。

  王灿发教授除了对基金的效果进行了解之外,也就矿区人民法院提出的问题与法官们进行了交流。

  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是全国第一家环境资源法院,根据甘肃省委审核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有关文件,管辖甘肃全省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同时指导基层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甘肃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