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公益项目 > 环境法治建设 > 环保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基金 > 项目信息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环保社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四期)在大同圆满举办
  2026年6月13日,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主办、山西禾伴公益服务中心承办的“环保社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四期)”在山西省大同市圆满落下帷幕。本次活动以“提升能力、深化协作、共促发展”为主题,聚焦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交流及机构合规管理等关键议题,吸引了来自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的90余名环保社会组织代表及多位领域内专家学者参与。
  

 

  本次培训为期三天,课程设置紧贴环保社会组织的实际需求。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政策法规部副主任、副研究员周泽宇围绕《中国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进行深入解读;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基金与财务部主任吴建俊结合多年工作经验,系统讲解了社会组织财务合规化管理要点;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教育室主任祝真旭分享了环境教育的缘起发展及实践;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崔鹏带来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前沿实践。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副理事长汪劲对《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亮点与主要规定进行了专业解析;大道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中心主任杨培丹从国际视角出发,分析了社会组织开展气候行动的路径与机遇;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法案室主任、宁波大学特聘教授翟勇围绕流域法治视角,探讨了环保社会组织参与河湖治理的路径;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研究员王延斌就慈善组织新规中的支出、管理费与募捐成本进行了详细解读。
   

 

  为增强培训的互动性与实践性,本次活动特别设置了案例交流、辩论环节、小组讨论和工作坊。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环保社会组织应优先减缓还是适应”的辩题,学员们展开了激烈而富有建设性的讨论;新疆山水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中心、广东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代表分享了在牧区社区适应气候变化、气候安全与健康行动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各小组在项目设计环节中,围绕适应气候议题完成了一份份扎实的项目计划书初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健、晋青可持续发展公益服务中心理事长王晓军分别带领学员开展“适应气候主题项目方案设计”和“河流保护议题研讨”工作坊。
   
 
  活动期间,学员们还分组实地参访了熊猫电站和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亲身感受“大同实践”的绿色转型成果。
  
  结业仪式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副理事长汪劲表示,本次培训内容充实、形式多样、讨论热烈、成果丰硕,不仅是一次知识与技能的集中赋能,更是一次思想与行动的深度联结。希望各位学员把培训中学到的政策知识、法律工具、项目管理方法和财务合规要求,真正带回机构、融入项目,提升组织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来自大同市明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郭汉铭和北京合一绿色公益基金会项目专员温明明两位学员代表表示,通过这次培训,不仅加深了对国家气候政策和环境法律的理解,也更加明确了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定位与责任,将把所学方法带回机构,优化项目管理流程。
  

 

  结业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从三江源到长江畔,从秦岭脚下到东海之滨,环保社会组织代表将带着收获与热忱重返各自岗位,把所学转化为推动绿色发展的实际行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将继续携手广大环保社会组织,以法治为盾、以科学为矛、以协作为桥,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贡献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