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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基金第八期资助计划征集公告
  一、资助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助力实现国家“双碳”目标,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在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英国)北京代表处支持下,于2018年启动环保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基金项目。2018至2025年,项目已连续开展七期资助,累计支持35家(56次)社会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环境法律公益项目与能力建设计划,覆盖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立法建议、法律普及、政策倡导、社区气候适应、低碳转型、生态保护法律赋能及应对气候变化法律能力建设等方面。项目有效回应了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需求,提升了其运用法律工具参与环境治理的专业能力,为推动我国环境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入深化推进阶段,亟需多元主体协同完善气候治理体系。为引导基层社会组织主动参与气候适应型社区建设,提升气候风险识别与韧性治理能力,重点围绕妇女等弱势群体在极端天气下的健康防护、安全保障与应急响应开展能力培育,助力构建气候友好、公平包容的社会支持网络,现正式启动环保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基金第八期资助计划。
  二、资助对象及内容
  本期资助计划分为两个层级,资助周期为6个月。以推动基层社区适应气候变化、保护各利益相关方尤其是女性的气候权益、助力实现国家“双碳”目标为核心方向,重点支持基层社会组织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公益实践、能力提升与国际交流活动,推动构建多方参与、协同高效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同时,择优资助具备国际交流能力的环保社会组织“走出去”,参与曼谷气候行动周、第3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国际会议,分享中国社会组织应对气候变化的实践案例,展示中国民间气候行动成效。
  (一)第一层级(成熟期 / 拓展期组织)
  资助数量:2家
  资助金额:30万元/家
  资助对象:具备成熟机构治理体系、清晰发展战略与丰富基层气候适应项目经验的社会组织;拥有稳定专业团队与规范财务管理体系,已获得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其他资金或资源支持,可通过本资助扩大项目规模、提升社会影响力与示范效应,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气候适应模式。
  (二)第二层级(发展期组织)
  资助数量:9家
  资助金额:10万元/家
  资助对象:拥有较完善管理架构、稳定执行团队与基础项目管理经验的社会组织;能够自主设计并落地基层气候适应公益项目,亟需提升相关专业能力,计划在地开展针对性气候适应行动等。
  说明:评审专家团队可根据申报质量与实际情况,对申报单位进行降层级资助。
  三、预算列支
  1. 预算上限:第一层级申报预算不得超过30万元,第二层级不得超过10万元,超预算视为无效申报。
  2.列支范围:可列支会议费、办公费、人员费、差旅费、宣传费、物料费、专家费等与资助内容相关费用;机构运行费占比不得超过预算总额的10%。
  3.国际交流专项:申请国际会议资助的单位,须在预算中单列出国经费,含机票、住宿、伙食、公杂费等(出国经费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表中预算部分))。
  4.预算调整:若国际交流经费未获批准,可在协议签署阶段调整为其他合规预算;协议签署后,单项或总额预算调整幅度超15%,须提前书面征得基金会同意。
  5.申报预算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与基金会财务规范,在协议签署阶段优化调整。
  四、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满3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工作内容涵盖环境保护相关项目的社会组织;申报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
  2. 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等合规票据。
  3.拥有稳定专职团队,具备项目实施所需专业能力与工作基础。
  4.近 3 年年检结论为“合格”(慈善组织无年检要求)。
  5.承诺严格按照基金会财务管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接受全过程监督与评估。
  (二)申报资料
  1.申报表(附件一)
  2.社会组织能力评估表(附件二)
  3.本机构2025年度工作总结
  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近3年年检合格证明(慈善组织无需提供)
  6.申报机构登记证书
  7.“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无严重失信记录查询截图(附件三示例)
  8.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及以上证明材料(若当地未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请提供当地民政局盖章的未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明或其它证明的相关材料)
  (三)提交方式
  申报材料请分别以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两种形式提交。
  1.电子版本资料。申报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可编辑格式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注意:PDF扫描件不超过31M,如超过31M请自行拆分),申报材料3-8项加盖公章后以PDF扫描件形式提交,电子文件请按照以上文件顺序和名称标注完整,打包文件夹压缩后发送sunqin@cepf.org.cn并抄送1093835355@qq.com,文件夹以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2.纸质版本资料。需两套资料清单中全部申报材料,全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盖章方式为首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8室,葛晴收,电话010-67173592。
  3.资料提交时间: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资料均需在2026年6月14日24:00前发送或者邮寄。逾期申报无效。
  (四)其他
  1.社会组织申请本期资助,则视为该组织同意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对资助活动进行全过程的跟踪、评估,并在相关工作中予以支持、配合。
  2.在形式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期间,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组工作人员可能就申报材料与申报单位电话、邮件沟通,请保持联络畅通。
  五、资助流程
  1.发布资助征集公告
  2.项目工作人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质审核和初步筛选
  3.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出拟资助名单
  4.对拟资助社会组织和拟资助金额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与拟确定的受资助单位签署协议,拨付资助首款;
  6.对受资助单位进行跟踪评估与结项验收
  六、特别说明
  本资助公告项下的资助资金来源于特定捐赠方的捐赠。本公告的效力以该捐赠资金实际到位为前提。
  咨询电话:010-67173592,孙老师
  

   附件1:申报表

   附件2:社会组织能力评估表(社会组织填写)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