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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环保社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四期)”项目任务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法律、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项目设计与管理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能力,促进社会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现我会环保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基金项目计划组织开展“环保社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四期)”。
  为更好筹办培训交流活动,现面向社会征集项目任务承担单位。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工作内容要求 
  (一)组织一场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培训交流活动 
  1.活动地点:地点拟在山西省
  2. 活动目标:
  (1)提高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法律、机构管理、项目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能力;
  (2)搭建环保社会组织间的交流平台,促进信息共享、经验交流和相互赋能;
  (3)建立专家和社会组织学习交流的沟通渠道;
  (4)推动环保社会组织解决本土环境问题。
  3.活动时间:至少3天,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2026年6月底前完成活动;
  4.活动参与人员及人数:至少75名环保社会组织人员;
  5.活动内容: 
  (1)邀请专家授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项目设计与管理、机构合规管理等主题的授课;
  (2)环保社会组织交流内容:以真实问题为核心的协作工作坊。鼓励参与者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研讨,强化问题解决能力与实践应用。工作坊设计需注重互动性与参与性,推动专家与组织间深度对话。活动应设置小组协作环节,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围绕典型环境议题开展模拟演练和方案共创。同时,预留充分交流时间,促进跨区域、跨领域合作网络的形成;
  (3)环保社会组织实地观摩内容:如有合适的环境保护公益项目实践观摩地点,组织环保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实践观摩内容不作为培训交流活动的硬性要求;
  (4)申报组织可基于但不限于上述框架,结合自身资源与特色,灵活设计活动流程与形式,并鼓励融入具有创新性与实效性的环节,打造特色鲜明、实效突出的培训交流活动。;
  (二)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后问卷调查,形成一份问卷调查报告。
  (三)项目成果报告一份(包括文字总结和照片)。
  最终培训具体地点和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申报要求 
  1.拥有正规资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在中国境内注册三年以上且连续三年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相关经验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
  2.申报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3.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关或相似项目管理经验;
  4.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三、项目预算要求 
  1.本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交流人员及专家食宿费、专家授课费及差旅费、培训人员城市间交通差旅报销费用(每人报销差旅费用不超过1000元)、场地费、物料费、摄影费等;
  2.培训相关费用标准和要求请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 
  3.参加培训人员无需交纳任何培训费用;
  4.若预算中涉及机构运行费/管理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
  注:如申报预算超出项目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
  四、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单位登记证书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
  2.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盖章) ;
  3.相关或相似项目经验及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已开展类似项目数量、已开展项目情况介绍、组织项目的团队人员介绍等(盖章);
  4. 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补充材料(盖章)。
  五、提交方式 
  1.请将上述申报资料纸质件 2 份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 PDF 扫描件电子版和 word 版本发送至以下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环保社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四期)”
  2.联 系 人:孙老师 
  3.联系电话(同为咨询电话):010-67173592 
  4.联系邮箱:sunqin@cepf.org.cn 并抄送1093835355@qq.com
  5.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8室,葛晴,010-67173592
  六、征集时间 
  2026年3月18日-27日(以电子材料收到时间为准) 
  七、征集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我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2.在征集公告期满后将根据征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有效申报文件,我会将尽快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3.在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对拟确定项目任务承担单位进行公示
  4.与拟委托执行单位协商确定项目最终方案及预算 

  5.与拟委托执行单位签署项目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