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公益项目 > 环境法治建设 > 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 > 项目动态
又一支“国家队”进入环境公益诉讼领域

  为贯彻落实新的环保法,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环保工作的积极作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在社会关心环保公益事业的爱心企业——宁波华瑞兴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捐赠大力支持下,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设立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计划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9月17日,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召开。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王庭建副秘书长、宁波华瑞兴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燕娟副总经理、北京瑾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惠萍等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该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讨论了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筹备工作情况和近期工作计划,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将组织开展环境诉讼相关工作。本次会议标志着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的工作正式启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领域又增添一支“国家队”。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将积极贯彻落实新环保法,通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合影

  该专项基金由宁波华瑞兴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捐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专门用于支持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