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国环境法治建设,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美国环境法研究(ELI)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合作开展的环境法律能力提升项目培训活动10月31日圆满结束。
来自全国各省市、直辖区、自治区的110多名基层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环保民间组织负责人、环境律师、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生态损害鉴定专业人士参加了本次培训。
全体学员合影留念
在29日的培训活动开班仪式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徐光秘书长对培训工作做了介绍,并提出了期望。徐光秘书长说,环境法律能力提升项目,是在美国环境法研究所(ELI)的支持下,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联合高校共同开展的一个公益培训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更好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确保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举办3期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班,将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美国环境法研究所(ELI)及高校的专家,采用理论讲授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授课。我们希望通过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活动,让法律工具在环境保护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徐光秘书长在开班仪式上讲话
美国环境法研究所(ELI)项目官员刘卓识律师向学员们介绍了ELI的历史和在中国开展项目的情况,环境法研究所在1969年成立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是为一家非党派、非倡议性的法律政策研究和出版机构。环境法研究所的中国项目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以促进环境法治为核心,并努力全面接触法院、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企业界、学术界和社会组织等所有环境保护活动的参与方。从2016年下半年至今,环境法研究所专家多次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来国内为环境法官和检察官进行授课培训。今年1月至5月,环境法研究所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已经成功组织了5期环境法律培训,收到了培训学员们的积极反馈。
美国环境法研究所(ELI)项目官员刘卓识律师讲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院长在开班仪式上代表法学院对学员们表示了欢迎,向学员们介绍了人大的校史,并从法律的角度与学员们探讨了环境保护对法律的影响。他说到,去年3月15号审议通过、10月1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九条郑重写下了这样的文字“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有名的“绿色原则”,绿色原则在民法总则间的确立,将会对整个民法典的原则设计产生重要影响。可见,各个部门的不同法都在高度关注环境保护的有关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院长致辞
为期三天的培训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竺效、上海纽约大学古德丹教授以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等部门的专家,围绕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中重点与难点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前沿问题、美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新环保法修改与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发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与案例等主题进行了专业深入的阐述。
培训学员正在上课
10月31日下午的结业仪式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徐光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叶杨审判员、美国环境法研究所刘卓识律师为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向学员颁发证书
仪式上,邢台市检察院刘一鸣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宣传部冯应馨代表全体学员发表了结业感言。代表们对主办方表示了感谢,他们表示,这次培训内容非常有针对性,层次也很高,对实际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希望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能给大家提供更多的学习交流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