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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环保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二期)圆满结束
  为提高环保社会组织在机构管理、合规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促进环保社会组织间的交流和横向赋能和建立专家与社会组织交流的沟通渠道, 2024年6月12日至14日,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承办,环保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基金支持的环保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二期)在西南政法大学顺利举办。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徐光、副秘书长王振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芹、西南政法大学培训学院院长郑国洪等出席开班仪式。来自全国60余家环保社会组织的10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全体学员合影留念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徐光理事长在开班仪式上致辞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徐光理事长在致辞中讲到,气候变化是当前人类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共识。双碳目标是中国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表明了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提升环保社会组织关于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环境法律能力是助力双碳目标和推动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此次我们针对环保社会组织群体专门开展了围绕应对气候变化主题的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交流活动,希望通过本次活动,帮助环保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到气候治理中,为助力美丽中国做出积极的贡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刘芹副局长在开班仪式上致辞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刘芹副局长介绍了重庆市生态环境总体状况和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并提到:“社会组织是政府和企业、个人之间的纽带,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力量。此次培训交流活动,必将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水平和实践能力,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参与气候变化治理,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西南政法大学培训学院郑国洪院长在开班仪式上致辞
  西南政法大学培训学院郑国洪院长在开班仪式上向参训学员们介绍了西南政法大学的历史和学校现状,并代表学校给在座各位学员提三点希望:一是做好角色转换;二是潜心学习思考;三是遵守纪律规定。希望通过此次的培训学习,各位学员在业务能力上更加精进,在环保事业上更上一层楼。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王振刚副秘书长授班旗
  培训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王振刚副秘书长与培训班班主任的授旗下正式开班。
  此次培训邀请了公益、气候和法治领域的专家,围绕机构规范管理、项目管理、气候传播、气候科学、气候诉讼和气候法律及政策等主题进行了授课。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别涛全面阐述了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席科学家徐华清介绍了气候战略与立法保障的情况,中国慈善联合会张晓青副秘书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李健教授分别讲授公益项目规范性管理的要求和要点,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机制的法律课题向大家介绍了一些情况,西南政法大学张辉教授围绕气候诉讼和司法救济,徐以祥教授、李韧书记就自愿碳交易、气候传播展开了培训。

  专家授课
  
学员上课中
  本次培训还以“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经验”为主题,邀请了10家环保社会组织分享关于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项目内容、经验总结和未来计划。由张晓青、王灿发、汪劲三位专家进行点评和提出优化意见,各环保社会组织相互提问、相互探讨。

  专家点评、学员交流环节

 

 

 

  学员代表发言
  结业仪式上,海南智渔可持续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政策总监王鑫一和济南市绿行齐鲁环保公益服务中心项目主管唐冉作为学员代表发言。王鑫一表示本次培训学习内容系统全面,学习到了公益项目管理和气候传播方面的有效工具,社会组织具有灵活性、创新性和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期待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打造一个开放共享的公益平台。唐冉表示专家的授课内容正是社会组织所需要的,优秀伙伴的分享和专家点评,让我们了解到了优秀的工作手法和工作模式,是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汪劲教授、王灿发教授和张晓青副秘书长为学员代表颁发结业证书
  我会副理事长汪劲在结业仪式上总结到,希望参加培训的环保社会组织人员能把本次培训活动收获的知识、经验和正确的理念在后续环境公益项目中运用到保护环境的工作中,共同推动中国环境法治事业的发展,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在实现美丽中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