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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发文,发布《做好“十一五”期间环境宣传的意见》。 1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公告,批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同日,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命名北京市海淀区等87个地区和单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同日,国家环保总局同意将广东省列为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 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投资1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对唐山等4个行政区域、国电等4个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政策,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迅速扩张趋势,落实宏观调控政策。 1月11日,“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出席会议,建设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委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同日,国家环保总局决定,授予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等181个镇“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授予浙江省临安市西天目乡等19个乡“全国环境优美乡”称号。 1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同意江苏省列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省份。 1月12日,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环境准入的报告》,首次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使环境准入进一步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1月15日,为加强对我国γ射线探伤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γ射线探伤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环保总局印发了《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 1月16-17日,全国环保厅局长会在北京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贯彻了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0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了2007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由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主持,纪检组长祝光耀,副局长张力军、吴晓青、周建、李干杰,原副局长王玉庆、王心芳、汪纪戎出席了会议。 1月17-18日,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生贤出席并代表总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作了工作报告,国家环保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监察部派驻国家环保总局纪检组长祝光耀主持了会议,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出席会议并作了反腐倡廉的重要报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张力军、吴晓青、周建、李干杰出席了会议。 1月19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公告,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 》。 1月22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周建在京会见了法国驻华大使苏和,双方就中法两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交换了意见。 1月23日,中国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出席会议并作总结发言,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4个领导小组成员部委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同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加强生态省(市、县)和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要求,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1月24日,国家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第一次协调员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财政部等11个相关部委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月29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李干杰在京会见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副总干事谷口富裕,双方就加强核安全领域的合作交换了意见。 1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修订发布《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根据预案要求,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核事故应急预案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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