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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我会部分专项基金工作的通知
2007-01-22

各部门及有关专项基金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我会对已成立的专项基金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通过近一年与各专项基金的交流与沟通,按照2006年8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和我会11月3日召开的专项基金专题会议纪要的意见,对于已完成专项基金设立的目标和任务及一些长期没有开展活动专项基金,同意终止其工作。我会对捐赠者(包括单位和个人)表示真诚的感谢,希望今后继续开展合作,为环境保护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附:终止工作的专项基金名单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我会终止工作的专项基金名单

序号

基金名称

设立时间

1

最佳实用技术推广基金

1994年

2

源隆纸浆模塑推广基金

1997年

3

联合利华“绿水青山行动”

2000年

4

再生资源发展与利用基金

2001年

5

绿色文明行动基金 

2002年

6

环境技术开发与推广基金

2003年

7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基金

2004年

8

生态环境治理基金

2004年

9

冶金工业环保宣传基金

2004年

10

中华环保园

1997年

11

保护母亲河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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