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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绿色长廊工程”项目简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华绿色长廊——公共环保宣教建设工程项目
实施周期:2007年-2011年(五年)
主管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主办单位: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合作方式:委托各地有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协办
办公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七层
联 系 人:王全友 郑建
联系电话:010-67102844
传真电话:010-67118190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和《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实施“中华绿色长廊工程”,大力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境意识,提高环境道德水平,强化环境法制观念,普及环保科普知识,弘扬环境文化,形成热爱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新风,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项目内容
该环保宣教工程,以城市公园、景点景区等人群聚集的场所为切入点,建立环保宣教走廊,定期更换“中国环保宣教挂图”、组织系列宣传活动等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绿色走廊”既可用于张贴“中华环保宣教挂图”,还可用于展示向公众收集来的、用废旧物品制作的工艺品,以及向公众征集环保歌曲和环保漫画等。所有分散在全国各城市公园、各名胜风景区的环保宣教长廊联在一起,就形成了“中华绿色长廊”这一独特的环保风景线。
环保宣教内容力求通俗易懂,且具有一定的趣味性,更重要的是与大众的生活相结合,不但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更能使之形成良好的环保习惯,改善和保护周围的环境。具体宣传教育内容可从中国的环境现状入手,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地表水水质状况、空气和声环境质量状况、企业的环境信息、生物多样性状况、生活中的污染防治问题等,扩大他们参与环境保护和管理的途径,进而教育其如何防治污染和防止环境问题产生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能力,增强公众参与保护环境的荣誉感和责任心。
四、项目目的
1、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时期,大力增强国民的环保意识,逐步建立一个覆盖全国各地的环保宣教网络体系,使人们的环保意识得到提高;
2、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全民支持参与,打造宣教品牌,形成良好社会效应;
3、建立面向公众的环保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以宣传建立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与时俱进,采取新的手法和易于人们接受的方式;整合有利于推动项目发展的社会各界的力量,有重点、有步骤、有层次地提高广大民众的环境意识。
五、项目目标
1、扩大环境新闻宣传影响力,加强舆论引导,丰富环境文化产品,活跃环境宣传活动,强化富有成效的环境教育培训;
2、显著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一支规模较大、素质较高的环境宣传教育队伍,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形势及要求相适应。
3、与时代相结合,使项目的开展具有绿色、环保、文化和时尚的特点;
4、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学生、农民等不同行业领域的人士,共同支持参与和关心环保事业,关注项目的进程;
5、宣教工程细分到各行业领域,凡是有利于项目的开展,可以产生良好宣传效果的地方都要考虑到,形成一个立体的宣教网络体系;
6、加大新闻宣传的力度,号召政府部门支持响应,倡导建设环保型的新家园,促进人们身体健康,同时表彰那些为项目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7、透过不同的途径、地区和方式,进行传播,使项目的深刻意义和理念广泛地深入人心,形成良性循环的社会效应;
8、与国际环保机构、组织和项目方进行充分交流与合作,相互取长补短;与国内各非营利组织积极交流合作,吸收市场化运作的先进经验;与医学、健康等领域尝试合作,使项目的运作具有社会性的特点。
六、项目实施
1、设立“中华绿色长廊工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负责全国“中华绿色长廊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2、以各省市的地级城市为单位进行“中华绿色长廊工程”的固定设施建设。
3、每年“六?五”环境日,号召全国已设立绿色长廊的城市公园和景点景区同时做活动,其主题内容由中华绿色长廊工程办公室确定。
4、为了使环保宣传教育更见成效,对“中华绿色长廊——公共环保宣传建设工程”中产生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5、面向全国开展征集中华绿色长廊——公共环保宣教内容的竞赛,以提高公众的参与热情,集思广益,丰富宣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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