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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大学生环保公益活动小额资助项目第二批资助工作的通知
2007-09-15

各高等院校团委、各学生社团: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成立于1993年4月,是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基金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上级主管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专门咨商地位”。2007年年初我会启动了大学生环保公益活动小额资助项目,第一批已资助了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四川大学等十所高校的十个环保公益活动,到目前已经收到一定的效果。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决定,于2007年9月起正式启动第二批资助工作,加大对高校学生社团在开展环保公益活动,特别是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资助力度。本次活动以“大学生节能减排行动”为主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社团的基本条件

在中国大陆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团委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不含未经注册登记的地区性青年环境组织以及一些跨校的学生联合组织(区域性组织)。

二、环保公益活动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大的实际作用及社会影响力,对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以及节能减排工作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2、能够体现公众参与,发挥大学生的潜能,能够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年学生的环保意识,并能将意识转化为行动,有力推动环保工作的进程;

3、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二)其他要求

1、经费预算合理,单个活动总预算在5万元之内,申请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不低于1000元;

2、活动在2008年5月31日前完成实施,长期活动可以分阶段申请,项目实施时间包括项目总结时间;

3、活动财务管理中要求会计和出纳分开,活动负责人不得担任财务工作;

4、活动中应根据实际情况注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联合主办”或“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资助”等内容。

5、有其他配套资金者优先考虑;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社团策划项目

社团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以及社团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国家发改委等十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策划适合自身开展的活动。鼓励在一个活动中含有调查研究、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环保实践、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综合性项目,特别鼓励能够解决或者推动解决一定实际问题的活动。

(二)填写项目申请书

正式填写由基金会统一制作的《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电子版申请书可在基金会网站下载),根据要求填写电子版申请书,然后打印提交,请勿提交手写申请书。

(三)所在学校团委审批

所提交的项目申请打印版本需经所在学校团委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提交。

(四)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时除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外,一并提交的申报材料还有:

1、项目实施方案:A4,小四号宋体,方案内容结合申请书细化。

2、项目财务预算表(见附件)

3、申报单位介绍:不超过500字

4、合作者介绍:每个合作者介绍不超过300字

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不盖章),并通过挂号邮寄或快递的方式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项目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联 系 人:郑 建

通信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邮政编码:100062

联系电话:010-67102844

电子信箱:zhengjian@cepf.org.cn

附件: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财务预算表

(请在网上下载电子版http://www.cepf.org.cn/xmjs/qtxm/xiaoe/)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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