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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环境类
2008-04-09

城镇环境类奖项,主要奖励在城市(县、区、镇)的建设中,努力实践环保先行的战略措施,不仅使该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全国名列前茅,同时环境改善特别显著,是国内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典范城市(镇)。     

(一)城市方面:

1.        在环境综合治理、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等方面付出艰辛努力,做出重大贡献且成绩显著,其城市环境质量达到国内优良水平;

2.        在环境保护领域取得的成就,得到上级政府及主要部门和广大市民的认可;

3.        在环境保护领域取得的成就,对其他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示范作用。

(二)乡镇方面:

1.    在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乡镇环境卫生改善方面付出艰辛努力,做出重大贡献且成绩显著,其乡镇环境状况达到国内优良水平;

2.    在环境保护领域取得的成就,得到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公众的认可;

  3. 在环境保护领域取得的成就,对其他乡镇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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