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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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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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为表彰和奖励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于2000年设立“中华环境奖”,成立了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等部委和单位组成的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领导中华环境奖评选工作。中华环境奖的具体工作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承办。该奖定位为我国环境保护领域最高的社会性奖励。 详细内容>>
第四届中华环境奖
图片报道
第三届中华环境奖
第二届中华环境奖
第一届中华环境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