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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人民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奖励对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了“中华环境奖”。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环境资源与人口委员会、文化部、民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等10家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由有关专家组成的中华环境奖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这一评选活动。按照《中华环境奖奖励办法》的规定,经过广泛地推荐和严格的评选,产生了中华环境奖获得者2名和提名奖获得者13名。
中华环境奖获得者
薄熙来(大连市原市长)
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
中华环境奖提名奖获得者
王树清(黑龙江拜泉县县委书记)
冯 刚(新疆乌鲁木齐第六中学教员)
李双良(太原钢铁公司钢渣厂工人)
朱再保(湖南岳阳市军队离休干部环保自愿者)
杨善洲(原云南保山地区地委书记)
殷玉珍(内蒙古乌审旗农民)
崔九思(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博士生导师)
靳月英(河南淇县农民)
魏文娜(唐山市环保局长)
内蒙古伊克昭盟恩格贝生态示范区
安徽金寨县人民政府
成都大熊猫繁殖基地
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