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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表一式六份,要求如下: ○ 请用中文正楷清楚地填写申报表; ○ 申报表中涉及到电话号码的需要加注区号; ○ 事迹简介要求尽量全面概括主要事迹,条理清晰,突出重点。
2、3000-50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六份,要求如下: ○ 在环保工作中的主要成绩和突出特点; ○ 有真实、准确反映经济建设成果及环保指标或成果的数据; ○ 在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例。
3、个人需要提交二寸彩色标准照一张,集体需要照片(集体现场办公照或单位标志性建筑)一张;
4、无论个人或单位申报中华宝钢环境奖,均需要提供与申报事迹有关的照片5张并配文字说明;
5、无论个人或单位申报中华宝钢环境奖,均需要提供推荐表六份。推荐单位可以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社会团体等组织。 (注: 上述5项要求为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提供该资料同时需以光盘形式提供电子版材料一份)。
6、初评入围的侯选者需要提交3-5分钟有关先进事迹的DVD声像资料。如果没有条件独自完成的,我会可协助联系相关单位拍摄,费用自理(确实有困难的个人可申请资助)。
7、初评入围的侯选者名单及申报事迹材料,除评选办统一在基金会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外,各候选者推荐单位协助候选者将本部门推荐的候选者事迹在所在地方地市级以上党报、晚报、都市报或部级(含)以上行业报任选一家报纸进行事迹公示,并按规定的时间将公示的报纸邮寄回环境奖评选办公室。公示内容由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办公室统一提供。
8、申报期间,中华环境奖评选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部分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同时在申报者所在地区开展环境奖宣传推广工作。
9、公示期间,中华环境奖评选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部分候选者进行实地考察。
10、申报集体和个人同意所有申报资料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保留并有权用于评奖活动的宣传,所有报送的材料和资料将不予退回。
11、欲了解评选中更加详细的内容请参阅“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 申请表格下载:推荐表和申报表
请将申报材料的文字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寄至: 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邮编:100062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办公室
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10-67112884 联系人:王君 传 真:010- 67112884 67118190 E-mail:cepf714 @126.com 网 址:http://www.cepf.org.cn
2009年4月27日 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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